中英文核心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理工论文 > 正文

理工类论文发表论水利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4-09-15

  摘要:在水利工程建设当中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是难点,也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中,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是主体。业主及管理各方,要为施工创造必要的质量保证条件。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不可偏废。各方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改变观念,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和相互协调工作。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施工管理;监理工作

  一、前言

  水利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往往不表现在技术上或规模上,而在质量控制方面,水电工程施工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正规,一切因陋就简。质量、进度、投资三要素之间是互相矛盾又是统一的,不正常地偏重于一点,必然伤害其他目标,失控的目标反过来又必将制约所强调的目标。在理论上,质量、进度、投资是等边三角形的3条边,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阶段必然有不同测重。实践证明,任何情况下,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是正确的运作方法。好的质量是施工中做出来的,而不是事后检查出来的。

  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些难题

  (一)、质量意识普遍较低

  施工工程中,不能重视施工质量控制,没有考虑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当费用紧张时,就放弃了质量控制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变成了提前使用、节约投资。

  (二)、对设计和监理的行政干预多

  在招投标阶段或开工开始,有些业主就提出提前投入使用节约投资的指标。有的则是提出许多具体的设计优化方案,指令设计组执行。对于大型工程,重要的优化方案都须经咨询专家慎重研究后,正式向设计院提出,设计院接到建议,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之后,才做出正式决策。个别领导提出的方案,只能作为设计院工作的提示。

  优化方案可能是很好的,也可能是不成熟的。仓促决策,可能对质量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三)、设计方案变更过多

  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变更比较随便,有些达到了优化的目的,有的则把合理的方案改到了错误的道路上,设计方案变更将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和设备配置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明显的错误,或者缺乏优化的可靠论证,不宜过多变更设计方案。

  (四)、设代组、监理部力量偏小

  一方面是限于费用,另一方面是易于小看水利工程,在设代组和监理部的人员配备上,往往偏少、偏弱。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要由设代组或监理部在现场独立作出决定,更需要派驻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现场。

  (五)、费用较紧、工作条件较差

  施工设备、试验设备大多破旧不全,交通、通讯不便,安全保护,卫生医疗,防汛抗灾条件都较差。

  三、几点认识

  (一)、监理工作一定要及早介入,要贯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开工令发布之前的质量控制工作比较重要。施工招标的过程、施工单位进场时的资质复核,施工准备阶段的若干重大决策的形成,都对施工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验证明,初期失控,犹如脱缰之马。开工伊始,就应形成一种严禁的模式,坏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正。最好在工程上马时的第一件事,就是监理工作招投标,随之组建监理部。

  (二)、要处理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

  总的说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发布之前,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

  (三)、监理要在每个环节上实施监控

  质量控制体系是多环节构成,任何一个环节松懈,都可能造成失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而是要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控制。首先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值班工程师是否在岗?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保证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方能作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控。

  (四)、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

  水电工程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五)、监理部的责、权、利要均衡

  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当是责任重、权利大、利益高,监理费用一般略高于同一工程的设计费比率。监理工作是一种脑力与体力双能耗的高智能劳动,要求监理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但是,目前的水利工程的监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劳务。费用不是按工程费用的比率计算,而是按劳务费的计算方法或较低的工程费用的比率确定。责任是非常扩大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一切责任)。但是权利却集中在业主手上。

  (六)、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互助协作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但我们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

  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供水、供电、征地、移民,以及砂石料场等,无不对质量的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首要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是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支持下树立起来的。没有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哪有威信可言?独立性是业主赋予的,公平与公正性需要施工单位支持和信任,并且予以承认。

  (七)、重视监理工作,抓好监理队伍的建设

  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事实证明,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缺一不可。施工企业最先进人竞争行列,自有一套适合市场机制的管理办法,愈是成熟,愈需要监理制配合,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

  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首先要求监理人员有敬业精神,精通业务、清廉公正。但是一个监理单位不仅仅是一个劳务集体、也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集体、除了组织建设之外,还必需要有一定的投入,在软件和硬件方面都要有一定积累。这样方能在知识经验时代占有一席之地。

  四、结语

  水利工程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极为重要,绝不可忽视。业主、监理和施工方共同努力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基础之上的,无论监理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都不应代替施工方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业主和监理应协力为其健全和正常运转创造条件。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