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4年7月23日
发布时间:2014-07-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根据教育部有关,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科特色,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
我校2014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自主选拔,进行自主选拔的专业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个类别不可兼报。
1、A类计划。专业为材料类(材料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报考该类别的考生必须参加该学科专项测试。
2、B类计划。专业为海洋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机械类(机电类)、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类、机械类(车辆)、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工学)、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海事管理、新闻学类、、数学类、经济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社会工作、制药工程。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A类计划: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及以上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外观发明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潜质,获得两个以上相关领域专家(该行业、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2、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B类计划: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及以上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外观发明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