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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研究2014/4/28电子商务论文

发布时间:2014-04-28

  摘要:电子商务改变了保守买卖体例和商业形态,给我们的糊口带来了良多便当。然而,电子商务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出格是消费者隐私权在电子商务中不克不及遭到很好的问题日渐凸起。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限制要素次要有保守文化、具体国情等。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该当罗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对获取买卖记载等小我消息的法令规制。

  环节词:电子商务;运营者;消费者;隐私权中图分类号:D1741文献标识码:A

  “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以电子手艺手段所进行的与贸易相关的勾当。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以因特网为运转平台的商事买卖勾当。”电子商务是一个大于在线买卖的概念,它包罗所有利用数据电文的商务勾当,即企业内部的商务勾当和辅助性商务勾当(如认证办事和领取勾当等);而在线买卖仅仅是电子商务的焦点内容,次要包罗以电子合同为根本的买卖性贸易行为。本文中的电子商务次要指狭义的电子商务或收集(在线)买卖。

  电子商务是未界经济成长的主要鞭策力,是经济增加的重点范畴,国际组织和发财国度恰是看到了电子商务的庞大潜能,对电子商务显示出了史无前例的关心。1996年,结合国国际商业法委员会就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1998年5月,WTO132个国签订了《电子商务宣言》。欧盟也十分注重电子商务成长,1996年欧盟设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来统筹欧洲的电子商务步履;1997年4月,欧盟出台了《欧洲电子商务步履方案》;1999年12月,欧盟15国担任欧洲同一市场的部长通过了一项电子商务的同一律例。在亚洲,电子商务的成长呈不均衡形态,次要集中在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中国等国度和地域。

  我国电子商务的成长能够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据艾瑞征询公司最新演讲,20022006中国B2B电子商务商业额占B2B商业总额的比例逐年递增(见下表)。自从社会出产与消费相分手,在与出产运营者的买卖关系中消费者就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因电子商务的特征和消费者本身能力衰等多方面的缘由使得这一固有的“弱势”日益较着,消费者隐私权等的不足曾经严峻限制了我国电子商务的成长。加人WTO当前,我国加速了与世界接轨的程序,若是不合错误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的隐私权等赐与出格,将障碍我国电子商务的成长,拉大与发财国度的差距。

  一、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现状

  关于隐私权的定义,分歧学者有分歧的概念。英美法系学者一般采用列举体例给隐私权下定义,在英美侵权法中,对隐私权凡是不作笼统定义,而是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归纳综合为几品种型。法系学者多采纳归纳综合式的定义体例。我国粹者凡是认为,隐私权是指天然人享有的私家糊口平和平静与私家糊口消息依法遭到,不受他人、知悉、利用、披露和公开的。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电子商务下的延长。计较机收集的普遍使用以及消息手艺、通信手段的迅猛成长,给人们的进修、工作、糊口等方方面面都供给了极大的便当,可是,电子商务的快速,普遍,以及电子商务材料的易获取性,使得电子商务中的小我消息不易被节制,导致网上的小我消息被不法获取、、点窜以至,电子商务中小我消息的显得更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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