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民生职业教育公平高级职称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3-09-03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实现职业教育公平是惠及民生问题的核心要素。分析职业教育公平问题的影响因素,剖析职业教育公平问题的策略应对,对我们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公平 民生和谐社会
当今中国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民生问题,在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四大民生问题中,教育问题是民生问题的核心。而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推进教育公平是政府着眼于国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并将发展教育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一。
职业教育公平,从完整意义上来讲,就是所有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平等与对个体发展差异性的尊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获得同等的待遇和社会认可。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公平的重要组织部分具有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独特个性,即职业教育的普遍性与公正性,具有鲜明的民生属性。著名的近代职业教育的奠基人、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就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三大民生属性: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职业教育的终极目标在于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
一、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公平对民生问题的影响
职业教育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教育。但现实发展中它却是更多地关乎弱势群体生存与发展的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聚集着较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在职业教育内部也存在不同族群、性别、文化背景、生长地以及个人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差别。职业教育的现状使得职业教育的公平性显得尤其重要。职业教育公平对维护社会正义有着积极的意义,它有利于社会处境不利阶层改变地位,是促进贫困地区脱贫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手段。职业教育公平有利于民生问题的改善与提高。
1.职业教育公平能提高职业教育对象——大多数人群的就业能力
职业教育的对象人群是随着职业教育的公平性的改善而扩大。随着世界职业结构的变化,任何职业都与教育相关联,而职业教育就成为一种就业教育,它对处境不利人群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相对那些没有学术特长和兴趣的学生来说,能为他们提供就业的安全性,这就是意味着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况。
2.职业教育的公平能促进人向上层社会流动
教育具有社会分层的作用,职业教育促进人们向上层社会流动是世界范围内职业结构趋高级化特征的必然,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促进职业的分化,职业教育在社会分层与流动中作用也愈加明显。世界职业结构变化表现为较高级职业数量逐渐增加,低级职业比重呈下降趋势,这样就为多数人提供了流动的机会。世界职业结构的变化,不仅对人们接受职业教育提出了要求,而且也为人们向上层社会流动提供了空间和可能,很多国家在职业教育中所采取的积极政策正是对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分层和向上层社会流动的肯定。
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一种正常途径和必然选择。职业教育对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要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劳动力的准备上就必须参照发达国家的模式。发达国家发展模式是促进社会各阶层向上社会流动,培育大量的中产阶段,从而极大地改善民生状况。
3.职业教育公平具有民生意义上的普遍性的公平
职业教育是一种全民教育,更是一种平民教育。它对受教育者的教育背景没有太严格的要求,是一种准入条件较低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有身体和智力残疾者、生活在偏远落后地区者、少数民族、生活困难者等社会弱势群来说,职业教育能比较实际地帮助他们获得谋生的技能和知识,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和乐趣,并达到生存的目的。这种职业教育的公平不仅仅是一般意义的补偿教育,更是获得生存保障,进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和前提条件,在有的发达国家,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毕业生,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是自身兴趣的改变,又重新回归职业教育课堂或培训场所,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这种职业教育公平既体现为生存的公平,也体现为发展的公平,这种公平更多地指向民生,是一种普遍性意义的公平。
4.职业教育公平体现了普通人追求个性的自由解放
职业教育公平不仅表现在对个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生存权的意义上,也表现在它所具有的对人的解放功能上,最重要的是赋予那些在经济和上社会上被边缘化的个体更大的自主性。职业教育“提供给成人学习者对解码和解构世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促进民主、社会正义和社会平等。最重要的是,由于教育赋予那些在经济上和社会上被边缘化的个体更大的自主性,这样一种‘意识觉醒’的过程便具有一种解放潜力”。职业教育的这种独特教育功能和与社会平民、弱势群体之间的客观关系,决定了职业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民生价值。
5.职业教育与社会弱势群体的等同性体现了社会的正义性
职业教育与同等层次的普通教育相比,面向的是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尤其在职业培训中,来自弱势群体的非就业人员低于在职人员,农村、偏远地区和残疾人员比例也比城市人员比例低,体现极大的不平衡,因此职业教育公平要体现出更多的社会正义性。
二、对我国现有职业教育不公平影响因素的分析
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有很多,有政治、经济、文化、哲学、法律等等。这些因素影响教育发展状况,包括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多样化程度以及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等等,这些状况都与教育公平直接相关。其中来自职业教育内外部因素影响着职业教育的公平性。
1.来自职业教育外部因素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宏观教育政策活动明显偏向城市,难于全面保障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职业教育公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政策问题。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诸多与职业教育公平有关的现象,是由于政策上和制度上的安排所引起的。国家的教育政策与制度的不公平直接影响着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状况和社会地位。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对于普通教育,它的社会认可度低。同时由于教育制度和教育观念的不平等,以及国家政府层面政策导向的倾斜,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突出地体现在国家教育经费支出失衡和政策的不公平,致使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和评价降低,使得职业教育一直面临经费、师资和生源等问题困扰。另一方面,由于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也受外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存在很大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重大差异也制约着职业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和受教育者接受职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2.来自职业教育内部因素的影响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特点,要求职业教育在发展中更多地关注和体现社会劳动部门的变化和对从业者资格要求的改变,因此职业教育政策制定者、管理者和实施者都必须对实际情况的变化有足够的敏感,并在工作中具备相应的应变能力,以体现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环境的紧密结合性,其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师资配备等都应该适应社会就业环境的最新发展。而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与社会经济需求之间的差距,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与师资队伍结构的矛盾,造成学生就业状况差、工作能力低,以及毕业后待遇低等不公平现象。
三、实现我国职业教育公平问题的应对策略
1.国家政策与法律制度的支持与倾斜
从政府层面的策略进行分析,职业教育公平与否还取决于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干预方式和程度。作为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政策本身是社会利益的“平衡器”和“晴雨表”,政府通过法律和政策规范职业教育的发展,保障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确保那些获取教育资源能力弱的人群享有公平的职业教育权利和机会。推进职业教育公平实践,以惠及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
从职业教育外部因素分析,职业教育解决的是社会化大生产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问题。作为一种面向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类型,与“学而优则仕”的教育文化情结相悖,因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还不是太高,是普通教育筛选后的“次等教育”。这种传统观念的改变,必须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法律的扶持,比如,改革社会用人制度,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经费,提高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薪酬待遇,提升高素质劳动者的社会地位等,给予职业教育毕业生更多的晋升机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观念和态度。
2.加大国家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
从教育资源的配置来看,由于教育投入的不平衡,导致教育资源供求矛盾突出。据《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29日第2版)中有关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经费支出情况看,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是2240.96元,职业中学只有2163.69元,除西藏外有16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18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低于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449.15元,职业中学只有407.28元,除西藏外有15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14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低于普通高中。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总量不足,且区域性差异较明显,职业教育资源难以成为社会公众心目中认可的优质教育资源,很难实现职业教育公平。
3.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从职业教育内部因素分析,要实现职业教育结果公平,必须改革现有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合理地设置课程,使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与课程改革符合社会实践需要。同时要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技能的合格人才。由于职业教育师资大多来源于学术型本科院校,其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大多源于学术型本科院校,培养的学生与社会需求脱节。因此,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于高效地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显得尤其重要。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实现职业教育毕业生待遇的提高,实现职业教育结果公平。
4.要对职业教育受众中的弱势群体予以平等对待和补偿
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是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和倾斜,这样配置的教育资源虽然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平等地对待平等的,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的补偿原则。
对弱势群体平等对待和进行补偿是现代社会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策略,也就是在职业教育资源分配上,平等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的机会。同时社会要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较不利环境的人们,也就是在职业教育资源的分配上,要更多地向智力较差的弱势群体倾斜,把更多的职业教育机会分配给社会平民阶层和弱势群体。同时,实行对弱势群体的优先扶持,通过采取对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不同政策措施,以达到真正的教育平等的目的。这种通过职业教育机会的再分配的职业教育补偿政策,有助于改变贫困家庭的生活机遇、有助于贫困阶层向上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