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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技术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10

  摘 要:信息化技术是推动经济增长、维护国家安全、决定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防与国民经济的双重增长,军用信息化技术与民用信息化技术界限的日渐模糊,军民分离的信息化技术已然不符合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打破现有的军民信息化技术分离封闭的格局,建立统一军民信息化技术标准,制定共享的信息化平台机制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基础条件。

  关键词:军民融合;信息化技术;共享平台

信息化技术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研究

  1 概述

  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安全与发展大局。2015 年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要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信息技术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基础条件,同时对于合理配置军民科技资源、促进技术知识增殖、提升军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打破军民技术封打破国防工业军民分离的封闭发展格局等影响深远。军民融合中的信息化技术应按照以国家政策为主导,市场发展为标准,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等要求,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和更深的程度全面推动军民两大体系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2 我国信息化技术存在的问题

  从提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直以来,我们都坚持不懈地在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进行深入探索,但是军民融合对国家而言还是个新鲜事物,还存在着很多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加快破解现实问题是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

  2.1 军队信息化技术相对薄弱,军地信息化技术标准不统一

  我国军用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比较严重,军内信息技术产品无论是生产理念还是生产方式都相对落后,大多数采用相对封闭生产的模式,最新的技术受到很多制约条件没有办法共享,比如复杂的技术资格政审程序、开发环境的相对封闭、以及研发技术的保密性等等因素,致使很多军内科研团队认识不到技术的差距。技术水平有差距,研发标准有和地方不一样,于是现有先进地方研发平台很少可以被利用,在基础性的研制方面耗费了大量经费和时间。在真实的战场环境下,武器装备的持续供应能力直接影响到战斗力,长期资源技术的大量消耗,这将会严重制约我军战斗能力。因此,通用的标准是军民融合技术发展的前提,只有军民技术标准的统一才能够做到合作研发、设备通用,形成技术上的互补。

  2.2 军队研发模式单一,各军种科研成果相对独立

  我军各个军兵种之间涉及的领域不同,对信息化技术的需求不同,各军种之间同一专业领域的研发机构较少,因此各军种在信息技术上基本没有相互讨论交流的机会。各军兵种之间的信息化技术发展相对独立,互通性和兼容性都存在沟通难得问题。各个单位在各自的领域间独立发展、互不干涉,导致很多项目在取得一定的成果后很难有下一步的联合发展,而其他有需求单位和研究人员又难有介入的平台,这种状态不符合“优胜劣汰”的客观竞争规律,因此技术的创新力和革新速度较低,最终导致与不断变化的军事需求脱节。

  同时我军的科研成果较为单一。地方的技术研发注重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以学术来推进科研、以市场来促动科研、以科研增强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信息技术研发机制[1]。反观军内的研发模式,依然采用的是“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评定”的传统方法,这种方式也导致了国防信息产业的竞争力的下滑。很多统一下达的信息化科研任务不是从是否能够促进军事科技进步的角度出发,而是习惯于平均主义,缺乏需求调研,军事实用价值不高。同时在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评奖过程中,往往会忽视了成果本身的科学先进性而过分强调报奖文件手续的规范性,不重视在实战应用中的真实效果。

  2.3 军民信息化技术共享资源缺乏

  全世界都知道,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决定因素是信息资源,信息制胜的核心是军地资源共享。军民融合培养的优势体现在对资源的通用性方面为获取,因此,世界各军事强国为了获得资源优势与信息优势都把眼光投向社会,纷纷采取军民联合的方式加速信息化资源的获取。我军也在近几年积极采取了与地方大学合作的方式引进资源。但与信息化相关的专业资源数量偏少。同时,与地方联合培养的模式比较单一,观念也比较落后。比如一些军事领域管理较为封闭,导致思维比较死板,与地方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难以融入,对接困难,实用性不高。培养目标与其专业相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

  3 加强军民融合在信息化技术中的发展

  3.1 构建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创造条件

  长期以来国家一直实行军、民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强军与富国的统一已然是大势所趋。军民分离的政策已然不符合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要打破现有的分离政策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的新体系。因此军民融合政策提出是必然的。同一技术或产品如果在军用和民用标准方面差别很大,就会严重阻碍了军民融合创新的信息交流。以民用标准为军品科研生产的主体标准,为庞大的军用标准体系减肥。为军民融合找到突破口。当产品、技术性能相同时,应将民用标准作为军品研发生产的首选标准。当符合民用标准的原材料、元件等配套产品能够满足军用要求时,不再制定军用标准[2]。

  要相对减少专用物资的生产和研制费用;同时在技术投入方面坚持不重复已有项目的原则,把关键资金投入到没有民间替代品的领域。我们将民用生产中相对成熟的技术应用到后勤保障方面,比如交通运输、生活用品及服装的生产甚至可以是高科技的装备制造领域。与此同时也可以将军工企业的优势科研实力和先进技术应用于民用行业领域,比如食品生产和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安全生产保障等等方面。真正做到统一的军民两用技术标准,实现真实意思上的军民融合,让先进的信息技术既能用于军事用途,又能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

  3.2 制定军民融合信息共享机制

  相关单位之间都要先从思想上转变传统观念,跳出自己固有的思维方式,重视彼此单位的最新技术,通过军民融合平台信息共享、合作创新等方式提高自己单位的技术信息储备和核心竞争能力。同时,相关的政府部门也要积极的制订出军民两用科技计划,建立军民融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借助军民融合共享平台,军事单位、地方单位都可以自由发布信息需求,平等地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从而更好提升了军民之间的技术与信息双向转化效率,更好地引导军民融合创新活动。

  在加快建设信息化共享平台的同时,我要明确一点保密工作也是制约军民融合信息共享和高新技术双向转化的障碍之一严格的国防保密制度,限制了国防知识产权的共享、转化以及交易。就经济价值而言,国防知识产权信息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一旦过时将不再具有经济价值。为此,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解密工作。我们可以成立专门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机构,细化国防知识产权的秘密等级标准,针对不同等级的国防知识产权,确定解密时限,及时解密已经过了保密期限的或无需再保密的国防知识产权。一旦符合解密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就可以转为普通知识产权,自由地进行交易与转让,从而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

  3.3 培养符合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专业模式

  专业模式的形成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强劲后力。要想更好更快的发展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首先在政策,重点在于培养专业模式。专业模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专业模式的陪养是一个长期规划,也是长期战略。首先要要了解相关的军事信息,对将来从事国防工作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也要有培养专业学科模式的意识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特别是在军队培养计划中,要走开放式办学模式,要重视军事高新技术的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提高文化水平,实操技能,创新能力。同时,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军队、地方科技单位、相关企业的联系,信息交流,将培养模式的实践和理论有机结合,从而更好地培养出符合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专业模式。

  结束语

  军民融合是一个宏大的研究领域,既需要针对实际问题的微观研究,也需要面向未来的宏观研究;既需要总结国内实践经验,也需要借鉴国外军事强国的先进做法[3]。军民融合在我国军队建设思路中仍属新鲜事物,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道路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地方。

  参考文献

  [1]任慧朋,信息技术的军民融合发展现状与现实意义[J].装备学院学报,2016(2):27-28.

  [2]冯媛,基于发酵理论的军民融合创新的信息共享研究[J].情报杂志,2016(3):32-33.

  [3]李娇娇,军民融合制度建设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3): 16-17.

  信息化技术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研究期刊推荐:《科研信息化技术与应用》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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