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核心论文发表-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3-06-15
摘 要:为了强调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结合了工程实践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何做好监督工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有效办法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措施,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从而全面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理工论文,核心论文发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内部管理,科学技术办法
随着我国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以及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多年来,一直强调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这对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高层也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竞争最有效的手段是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也是争取用户、占领市场和发展企业的根本保证。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耗费都相当大,投资者付出巨大的投资,要求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建筑产品是合情合理的。而工程质量监督的作用是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用品生产厂家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以促进工程(产品)质量的提高,满足用户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控制、约束、预防、查处、仲裁和反馈等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本文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何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
1 加强监督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监督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委托执法,既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又要对工程的实体进行质量抽查,检查工程建设主体各方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依法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特点,因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个项目,而是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作为执法部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做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质量监督机构要培养一支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的质量监督队伍,应根据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设备,提供准确、有说服力的数据,加大对工程实物质量抽检结果用数据说话的客观性,减少人为的主观意识。由于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都应当服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具有专业技术的权威性,监督工程师必须熟悉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认真做到依法办理、按质量监督程序开展工作,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工程现场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其责任,从而真正起到政府监管的威慑作用,达到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2 加强建筑各方主体行为监督,提高监督质量
1) 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宏观调控是通过建立和健全建设法律体系,掌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和鼓励质量体系认证,培养和营造全民质量意识氛围,规范和约束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从根本上把握和加强工程质量。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微观管理是通过施工许可制度、使用许可制度,对参与建设各个主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施工过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保证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
2) 要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很多,从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各个阶段都会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较大的影响,各个阶段的影响因素也很多,但核心是人的工作质量。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作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以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和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工作质量,符合工程质量形成的本质特征。
3) 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除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外,应全过程、全方位对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4) 要加强质量行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以预防为主。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重心应由事中、事后控制为主向事前预防控制为主转移。通过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运行机制,督促行为主体和从业人员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以保证质量体系完善和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 有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由于过去质量监督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体制不健全,自身建设水平差,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满足不了监督执法的需要,使得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与国家建设部的工作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依然存在很多违法现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颁布,加大了对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但对于多数质量监督机构来讲,对法规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各地执法情况也很不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很多地方一年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仍是零记录,这说明目前还确实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如果执法不严,质量监管的权威性,或者说对责任主体的惩戒作用就大打折扣。在提高监管队伍素质的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的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使工程参建单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深刻认识到任何不良行为都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4 增加科技投入,以科技手段促进工程质量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传统的“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的监测手段和以观感为主的验收手段已不能满足工程质量检验要求。作为新时期的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大工程质量管理的科技含量,完善科学的检测设备,配备一批必要的便携式质量监测设备。在工程管理实践中,钢筋位置测定仪、全自动数字显示式回弹仪、混凝土超声波检测仪等已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通过仪器的应用,提高了检验的准确性,使监督人员能够对工程质量情况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应用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目前国际上通用ISO质量保证体系,ISO的质量管理核心是过程控制,关键是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措施是施工记录。ISO质量管理就一定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写、做、记、查、改是一个整体控制过程,称之为质量循环,走过一个循环,质量就会提高一步,所以也称之为质量螺旋。如果差了一个环节,整个ISO质量体系都不会起作用,可追溯性就是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追查到每个环节和过程的责任人。只有坚持规范记录,事事可追溯,才能使产品生产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能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员工都有压力感,质量才有保障。
5 引入质量评优机制,给建筑市场注入竞争活力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综合考评,对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考评,对检查提出的薄弱环节,施工单位可以进行认真的整改和治理;工地的工程质量可以得到提高。通过考评,也可以规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行为。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它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服务年限久、与人民工作和生活关系密切的特点,每一个投入使用的建筑产品都必须是合格品。在工程质量自我评定中,施工企业往往出于自身考虑,虚夸质量;而监理单位由于公司业务的局限性和出于公司发展角度的考虑,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也会放宽要求。鉴于这种实际情况的存在,监督部门应该在做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同时,适时引入评优机制,督导各参建单位主体行为健康有序地发展,创造一个蓬勃向上、稳定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以质量创效益,提高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6结语
在建筑业发展迅速、建设主体多元化和建设程序规范的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信息网络技术,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全面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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