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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发表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

发布时间:2016-04-22

  本篇文章是由《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发表的一篇电力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原《长沙电力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更名为《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季刊)。长沙理工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刊号ISSN1673-9140CN43-1475/TM,邮发代号:42-140,自2007年3月正式出版。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技术手段,分析了国外电力需求侧管理可借鉴的经验,阐述了我国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取得的成绩,并给出了实施意见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 能源服务公司 激励政策 电价

  1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内容

  1.1 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以下简称DSM)指的是通过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和优化用电方式,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1.2 DSM的管理措施目前,DSM的管理措施主要有技术手段、财政手段、诱导手段和行政手段。DSM的实施环境有政府的作用、电力公司的作用、能源服务公司类中介机构的作用和电力用户的作用。DSM的技术手段主要有:负荷整形技术和提高终端用电效率,负荷整形技术主要有削峰、填谷、移峰填谷三种。

  2国外DSM的可借鉴的经验

  2.1 完善的行政法规制定强制电力公司实施DSM项目的法规。美国在1992年就要求将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入到《全国能源政策行动法》中。而许多国家在经过电力重组后,电力公司被强制性地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工作。颁布资金机制、电价设计等行政法令鼓励电力公司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计。

  2.2 完善的资金机制和激励机制很多国家制定了促进DSM的资金机制,如系统效益收费和能源相关税收等。系统效益收费是指按一定比例附加在所有电力用户的电价上。

  2.3 能源服务公司的作用能源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中国简称EMCo)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指的是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服务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的公司实体。在美国,50%以上的节能改造业务由能源服务公司完成,成为该国的节能领域最主要的推动力和运行机制之一。

  3我国DSM的发展及建议

  3.1 DSM在我国取得的成绩我国自实施DSM以来,有很多示范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效益。1992年,深圳电网在照明方面、空调方面、电动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需求侧管理措施,至2000年实现年节约电量970GWh (占全市总用电量的3.9%),削减高峰负荷457MW(占全市峰荷电量的9.1%),需求侧管理仅用1/10的电力建设投资成本(约3.3亿元人民币)就避免新建一座600MW的电厂;1997年8月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与胜利油田管理局合作,开展了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需求侧管理的试点研究与示范工程,实践效果显著,电力拖动示范工程削减峰荷1826kW,一年节电1447万千瓦时,直接节电效益564万元,“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削减峰荷1670kW,一个季度节电96万千瓦时,直接节电效益67万元;2008年北京奥运场馆成为世界上利用太阳能发电量最多的建筑群之一,整套设备年节约电费高达4578000元,按设计使用15年计算,这套太阳能系统将节约13743万千瓦时电,节省电费6867万元。

  3.2 对我国实施DSM的建议我国DSM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低效率、高电耗的生产能力和民用设施仍在迅速增长,我国终端用电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因此,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势在必行。

  ①加大宣传,转变观念。DSM的概念引入我国较晚,对于大多数居民用户来说,并未普及。首先,相关的电力监管部门应该增强服务意识,服务于大众、企业、社会,主动了解、分析电力市场,从政府纵观全局的角度制定出综合资源规划方案。其次,在我国,能源观念相对来说较淡薄,作为政府,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人们树立良好观念。DSM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因而,增强社会民众的节能观念,是DSM成功实施的基础条件。再次,应大力宣传环保,我们做的许多公益广告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人们的环境意识还远远不够。

  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是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效进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些节约能源的法规,并将于2011年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但还缺少相关的法律制度。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需求侧管理的实施主体、工作原则,使需求侧管理在我国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同时,各相关部门应贯彻执行《电力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等法规,逐步促进需求侧管理的发展。③制定有效地激励政策。建立公益性的专项资金可以为需求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资金可通过适当渠道解决。积极发挥电价的杠杆作用,可以扩大峰谷电价、丰枯电价、季节电价的价差以及实施范围,可以研究制定分时电价、可中断可减小负荷电价、超电价以及尖峰电价等。产业政策方面,可以适当鼓励节电、调荷产品和设备的开发和应用。④加大研发新技术,作好终端节电。我国的终端节电潜力巨大。我国的钢铁等耗能高的企业,应优先选用处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节电新技术、新设备;我国很多大型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都有可供回收利用的余热、余汽,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有利于提高企业能源综合利用的水平;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照明技术和照明灯具,采取对原有照明设施改造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企业用电量;在大型企业中,采用企业电力能源管理系统对企业内部各用电点负荷状况实现实时监测,为企业内部达到电力负荷平衡提供技术支持,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动力系统运行安全性、可靠性,提高能源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提供保障。

  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义深远,在我国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加强和完善,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在更广泛地区域,更完善地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使我国电力能够持续、稳固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曾鸣.电力需求侧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0.

  [2]国家发改委美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团.美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报告[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4):1-5,12.

  [3]中国工业节能减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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