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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艺期刊发表浅析舞台影像技术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5-02-27

  摘要: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舞蹈教育传统。舞蹈作为一门艺术教育学科能够和谐地将身体、精神、情感以及社会的不同层面融合在一起。我们需要知识全面、可塑性高的人才来满足新的需要。舞蹈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这一教学宗旨。

  关键词:全面智能发展 不可缺少 作用 意义

  我们不难发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问题愈来愈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对于如何促进青少年的全面智能发展,国家教委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改革方针和教育理念,新的教育理念更是强调要以培养人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全面发展。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就曾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过关于智能发展的重要理论。近20年来,不仅在心理学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在教育领域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各门的学科教学中也引发了许多新的探索。最重要的是,这些探索都强调本学科对促进其他学科能力的作用,同时注重通过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结合使本学科的能力得到充分发展,其中就包括了舞蹈教育。加德纳认为,人的智能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各种不同领域,如:语言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包括舞蹈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等。这些智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而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常常是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在这些智能的发展过程中,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是非常广泛的。在教育上,一方面应当根据个人的能力发展的独特的优势领域和弱势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另一方面应当改变以前的不同学科分别以特定的智能发展为目标的分工模式,转向各个学科都围绕发展多元智能的整体目标来设计和实施教学内容。最早的教育家之一柏拉图清楚地意识到全面教育的重要性。他说:“教育的目的就是赋予身体与思想最完美、最理想的能力。”而舞蹈教育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更是这一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015艺术征稿

  一、优秀的舞蹈教育传统

  首先就文化艺术的历史传承性而言,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舞蹈教育传统。有关中国上古时代的舞蹈教育记载已屡见史籍。《史记五帝记》言舜时“以夔为典乐教樨子……诗言意,歌长言,身依永,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论,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此记载在《竹书纪年》中得以印证。《竹书纪年》载舜“十七年春二月入学初用万”即远在舜的时代,已经在官方学校里对贵族子弟实施万舞教育。万舞,乃是一种以干羽为舞具的宫廷乐舞。因此,至少在舜的时代,我国已经在学校中实施了乐舞教育。至周初时,舞蹈教育已成定制,且蔚为大观。当时,对不同年龄的学童,在教学内容方面,已有了明确的教学要求:“十有三年,学乐,诵歌,舞勺。”“成童舞象”(《礼记内则》)并且依周礼的规范,在不同时令阶段,对舞蹈教学的内容有相应的规定:“凡必学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皆有序。”(《通典卷53》序)就是周代官办之学校。如果说,周代“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弟子才有机会“习舞”的话,则孔子在唇枪舌剑末所办之私学,在其所教弟子所习之“六艺”中,也同样充实有乐舞教育的内容。《晏子春秋》中载孔子“歌鼓舞以聚徒”,以歌舞形式聚众多门徒弟子,足见歌舞教育在其时社会下层民众中也是颇具影响力和感召力的。同时,也证实了即使在两千多年之前的古代文化氛围内,舞蹈教育也是普通平民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二、当代舞蹈教育的缺失

  就中国的舞蹈教育状况而言,长期以来我国舞蹈教育的价值曾被人们所低估。许多人认为,舞蹈能力的培养只是对少数将来要从事舞蹈工作的人是必需的,对一般学生来说只是点缀,中国的小学教育一直到大学教育从来没有把舞蹈课列入必学课程之中,只是少数条件较好的学校在课外活动课加入一些舞蹈活动内容。甚至在一些偏远或不发达地区,除了主科教育,其他艺术教育更是为零,又何来舞蹈教育。就算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城市也存在不重视普及舞蹈教育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最直接的原因是没有确定舞蹈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其实在舞蹈教育中,舞蹈能力也是控制肢体完成动作的能力,即身体运动智能,它本身就是重要的智能,就是基础教育的一部分,舞蹈活动对多元智能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贡献。例如,舞蹈能力对于其他学科的学习有相当的促进作用。有关研究证明,在校有舞蹈特长或其他音乐特长的学生并不像以前人们所认为的玩物丧志或不务正业,相反这部分同学无论在学习成绩或是在组织能力上都大大超过其他同学。这些都显现了舞蹈智能的发展不仅对于音乐智能和身体智能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自我认识智能和人际关系智能的影响更为显著。有关专家认为:在舞蹈和舞蹈教育的诸多价值中,最重要的是自我认识和自我成长及与此相连的独特的情绪体验。舞蹈教育可以发展学生的自我同一性和自学心,扩展表达力和影响力。

  三、国际舞蹈教育现状

  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世界教育体系中,舞蹈教育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普及型教育体制;一类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制度。在美国,自上世纪以来,小学、中学、大学里都普遍设有学生所必修的舞蹈课程,且教学目标明确,自成体系。1994年美国公布的《2000年教育法》,首次以政府的名义规定了《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影视等统括为艺术科,成为同语言、数学等诸学科并立的学校教育的核心学科之一。而值得注意的是,艺术科的各门课程从小学伊始,一直延续到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中毕业。“从小学到初中,音乐、舞蹈是必修课。艺术课程每周所占学时,各校稍有不同。在我们所看到的学校里,少的有三学时,多的达五学时。”(郭明达:《世界艺术教育》第23页)而在美国的大学里几乎均设有舞蹈学科。在美国的普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体系中,舞蹈不仅被视为一种艺术形式,更被视为一种培养人、教育人、美化人、优化人的重要教育手段,具有了其独立的、不可替代的教育学科地位。毫无疑问,这种普及型舞蹈教育机制,对于提高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道德文明素质、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受教育者的文明人格都是大有益处的。 以前苏联为代表的舞蹈教育则强调并致力于对专业舞蹈人才的培养。某些学者称之为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形成了一个较为独立而封闭的舞蹈教育子系统。这一机制的优势在于,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发现并强化培养出一批出类拔萃的舞蹈专门人才。这种舞蹈教育主要是通过中等专业教育予以实施。如俄罗斯最为著名的莫斯科和列宁格勒两所舞蹈学校,招收读完小学三年级的十岁儿童入学,学制分别为八至九年。在这类舞蹈学校里,学生们要学习完全部小学、中学的文化课程,并同时要学习舞蹈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而在其他音乐、戏剧等高等学校里,学生则专攻教育、编导和部分史论专业。这类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体制,其宗旨在于对舞蹈本身艺术价值的探求和提升。并且,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也确实培养出诸如巴甫洛娃、卡萨文娜、谢苗诺娃、扎哈罗夫、乌兰诺娃等一批闻名于世的杰出舞蹈家,对世界芭蕾艺术贡献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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