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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P2P归普惠金融监管小微时代到来?

发布时间:2015-01-29

  从2014年9月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提出十大原则之后,所有P2P行业的从业者都在焦急地等待监管法规落地。几天前,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将原有27个部门分拆、合并成23个部门,其中的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P2P行业监管。

  是一个过于宏大的话题,每个群体都有不同的视角和侧重点。我作为一名P2P从业者,仅从企业视角谈谈此次机构和的意义。

  P2P归属普惠金融监管透露的“三点”

  此次机构需要关注的第一个重点,是监管力量得到加强。银监会调整后内设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比前大大提高。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银监会在描述监管转型时使用了“法有授权必尽责”这样的说法,显然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法无禁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不矛盾。

  我作为P2P从业者,认为现在整个行业非常需要明确的监管规则。在互联网行业中做久了,似乎对“监管”二字有天然的不信任感。问题在于,金融行业的产品就是钱,投入本金和拿到收益中间的时间差可能很长,如果没有合理的游戏规则,最可能发生的结果不是优胜劣汰,而是劣币良币。

  P2P行业中最重要的两个游戏规则是不得建立资金池和资金第三方托管。以我所在的懒投资为例,从平台上线之初就不做资金池,用户投资和项目必须一一对应。问题在于,这样严控风险的结果,必然带来用户体验下降。如果我们做资金池,也可以做到用户的钱随用随取,这肯定比等到项目到期才回款要便捷得多。同样的道理还有资金第三方托管,懒投资同样是从一开始就把全部资金进出在易宝支付托管,用户从懒投资网站跳转到第三方支付网站时出现的问题,都会算在懒投资头上,这样做无论如何不会比平台自己管钱更方便。

  在此次银监会部门调整中,核心中有转向分类监管和加强风险监管的内容,我认为划定P2P行业基本游戏规则和严管不能碰的红线会是未来监管主旋律。

  此次机构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点,是普惠金融工作部正式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部包括原银监会二部的小企业办、合作部的农村金融服务监管处、融资性部及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协会、网贷等工作。在2013年的报告中首次从政策层面鼓励普惠金融的发展之后,可以看到普惠金融离实际工作已经越来越近。

  关于普惠金融,我认为在国内是金融服务“好”和“差”的问题,和联合国最初定义的“InclusiveFinance”已经有了很大差别。客观地说,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在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上做得很不错,和尤努斯所在的孟加拉国完全不同,那里的穷人彻底被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连银行账户都没有。

  我国金融体系的问题,是小微企业虽然有银行账户可以满足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但是缺乏足够的贷款去支持它们发展壮大。金融机构也是要分级的,大银行未必适合从事这样细微的工作,我国的普惠金融之也并不是加强大银行包办一切,而是让更多灵活的小型金融机构去服务小微,构成既有大树也有灌木的多层次生态。

  对于之前没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传统金融机构来说,我认为关键问题在于行业规则仍然是规模为王。既然规模大才是硬道理,那么金融机构自然会去追求规模增长,远离不符合规模增长要求的小微企业。

  P2P行业会不会重走“规模为王”的老呢?

  从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的机构范围来看,除了P2P还包括农村金融和小贷公司。这些主体类型并不完全一样的金融机构放在一起,显然有多角度尝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意图,不会试图依靠少数机构重走规模为王的老。可是我们P2P行业准备好了吗?中国互联网产业这么多年来始终流传着小而美的传说,可真落到市场竞争中无不在追求规模最大化。

  从普惠金融工作部的管理范围来看,我认为未来服务小微企业和投资者的金融机构会有大量“小而美”的存在。服务小微的普惠金融本身就意味着分散化的生态体系,与追求规模的市场寡头天然相悖。

  P2P行业还是一个非常新的行业,同时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它又具备快速迭展的高成长性。不管是P2P从业者、监管机构银监会、需要贷款扶持的小微企业还是寻找更多理财渠道的普通用户,都是普惠金融这个大生态中的组成部分。未来的磨合探索仍然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大趋势已经不可。

  作者为懒投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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