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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14华东大学自学考试上海政法论文

发布时间:2014-07-04

  华东大学自学考2014年招生简章

  (由华东大学和自考委签发本科毕业证书)

  一、院校简介

  华东大学(原“华东政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

  一批高等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员会批准,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二、招生专业

  三、专业介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四、课程设置

  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电子商务概论、商业伦理导论、战略管理教程、风险管理、高级财务会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审计学、管理会计(一)

  注:大专生报读,需加考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门公共课。

  五、颁发证书

  通过考试和论文答辩,由华东大学和上海市自考委联合签发本科毕业证书,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由华东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专业优势

  华东大学是金融管理专业自考的主考院校。我校充分发挥大学的师资和资源优势,全部课程均由专业教师授课,并严格按照华东大学的教学体系对学生进行科学的管理。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取得了国考通过率80%以上的好成绩。我校教授直接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负责学生论文答辩工作。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优良者,可授予华东大学学士学位。

  七、报名手续

  学生持专科毕业证(在读大专生凭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证明)、身份证(均含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登记照4张。缴纳报名费200元/人。

  八、学习费用 学费:全部课程18000元/人。

  九、咨询电话和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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