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刍议旅游管理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4-01-10
[摘 要] 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既是旅游目的地开发的新探索,又是用科学的发展观统筹旅游目的地开发的时代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定义、分类和资源开发现状所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综述分析,并提出今后这一领域研究开发的几个侧重点。
【论文关键词】 生态旅游,现状,原则,开发
一、生态旅游概念的衍变与真正内涵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生产和倡导的一种全新的旅游业。生态旅游的概念是指一种旅游业中的“复归自然”、“返朴归真”的观念。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应与自然和谐,并且必须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即不能以当代人享受和牺牲旅游资源为代价,剥夺后代人本应合理地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
二、我国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
一些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龙头”。但人们那种“旅游业是无烟工业”的观念还较流行,生态旅游的发展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强调到大自然中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旅游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破坏。实际上,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给环境带来较严重的污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近10多年来,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使我国风景名胜区,包括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一些自然风景区,已越来越受到建设性的破坏,由于在景区内开山炸石,更有一些建筑毁景障景,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以索道为例,世界各国在作为国家公园的名山上修建索道都是严格控制的,其中美国、日本是明令禁止的。日本富士山海拔3776米,公路只修到2000多米,游人再多,也是自己一步步登上去的。
2. 风景名胜区环境污染严重。据旅游风景区提供的监测资料显示,这里的水土、大气都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噪音、烟尘都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大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及酸雨等情况比较普遍。
3.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许多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便匆忙开发。特别是新旅游区的开发,开发者急功近利,在缺少必要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的开发,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
上述可见,在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关系。那种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不惜以生态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的作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走出生态旅游的认识误区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开展生态旅游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三、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只有按照旅游经济活动的规律进行,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为此,生态旅游的开发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市场经济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生态旅游作为旅游的一种形式,也追求效益最大化,但这个效益不仅是指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必须高度地协调统一。而当三者出现矛盾时,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高于一切为指导原则,即经济效益必须从属于上述两种效益。
2. 协调性原则。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与整个生态区的环境相协调,既有利于突出各旅游资源的特色,又可以构成集聚旅游资源的整体美,使游客观后感到舒适、自然。
3.“永续利用”是时代的产物,它是一种使人类在开发旅游资源时不但顾及到当代人的经济需要,而且还顾及到不对后代人进一步需要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发展策略。尽管它不意味着为后代和将来提供一切,造就一切,但它却通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协调,使当代人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旅游资源利用,造福子孙后代。
4.保护性开发原则。针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而言,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应体现的总的原则是:开发应服从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开发才能得到收益;开发取得收益,反过来可促进保护工作。但是,一旦开发与保护出现矛盾,保护对开发拥有绝对否决权。
5.特色性原则。旅游资源贵在稀有,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众不同的独特程度,即特色。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竞争力。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灵魂。
四、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措施
生态旅游资源要开发、要持续发展,应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必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否则,游客太多会对目的地的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破坏了生态旅游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态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其主要开发措施如下:
1.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是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经济系统,是以人类、生物和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原则,以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宗旨,它们所追求的目标是:既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且自身得到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人的发展构成危害。这就为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区域环境。1982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她以神奇的地貌和优美的环境向世人一展森林公园的风姿,为中国的生态旅游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1900多处,年吸引游客达2亿多人次。随着森林公园旅游人数的增加,旅游活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必然产生矛盾,引起诸如土壤、植被、水质和野生动植物的环境问题。另外我国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经营方式的转变,这就带来了一个更新观念和提高对森林价值和生态环境的再认识问题。因此,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森林公园建设是保证生态旅游资源得以正确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
2.统一规化、有序开发。做好旅游开发规划,贯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这不仅是使开发取得成功的保障,也是预防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措施。因此,在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对旅游区的地质资源、生物资源和涉及到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进行认真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提倡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依景就势,体现自然之美,对那些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费等刺激经济增长的项目坚决制止。经济开发可以在风景区以外的广大土地上进行。在现有的生态技术、资金条件以及人们的环保意识还达不到维护生态平衡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将宝贵的生态资源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是开发殆尽。另外,在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未确定之前,必须控制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对一些重点保护的景区,必须防止太多的游人进入,即使是一般旅游区,也应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因为,环境容量是有限的,破坏容易修复难,一旦旅游超过了环境容量,造成了巨大的环境破坏,再来治理就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3.增强环保意识,强化法制观念。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计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根据环境法律,规定哪些部分严禁开发,哪些部分可以开发,哪些地区禁止带火种,禁止狩猎和毁坏林木等。
五、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注意的问题
1.保护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在开发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不能掉以轻心。如果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不仅生态环境质量会严重下降,使生态旅游无法开展,而且将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当务之急是保护好现有的生态资源,坚决制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加大植树、种花、种草力度,尽快提高森林和绿地的覆盖率,力争城市的整体绿化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2.编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规划。应对应有的生态旅游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建立从可行性论证——开发规划——监督管理的科学可行的开发程序,坚决反对“一哄而上”的无规划的开发。应建立各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协调小组,编制具有指导意义的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各市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以指导和协调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制止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不良行为。
3.制定法规,加强科学管理。生态旅游会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是弊大还是利大,这并不取决于是否开发旅游,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科学管理,而科学管理的基础在于完善的法制。因此开发生态旅游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法规作保障,并加强对生态旅游区的科学管理,做到“以法兴游”、“以法治游”,杜绝一切破坏环境资源的现象。
4.提高参与性,改变单一的观光结构。在21世纪中,休闲度假将取代观光旅游成为旅游的主体。而让游客能亲自参与和亲身体验是休闲度假产品风靡世界的最直接原因。在考虑旅游与生态的关系时,仅仅关注如何将生态资源利用于旅游事业是不够的,还应该掌握生态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和兴趣倾向,在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使生态旅游者能够参与的新型观光结构,延长其逗留时间。
5.完善逗留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都是不可忽视的开发内容。必须创造出可供游客逗留的环境,这既包括硬件设施,也包括软件方面的服务和管理,两者缺一不可。必须全方位地开发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互相配合的项目,进行综合性的开发。
6.加强生态旅游研究和人才的培养。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兴的特殊旅游方式,需要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应利用旅游院校、培训班、专题讲座、学术会议等各种形式及请进人才、派出学习等办法培养一大批生态旅游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对生态旅游理论和规划方面的研究,为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