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技术领域有什么新发表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1-12-18
信息传播技术是指将加工处理后的信息主动或被动地向用户传递的技术,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技术、电子出版技术、网络传播技术等。那信息传播技术领域有什么新发表的论文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经过搜索给大家汇总了一些分享给大家。有想了解更多信息传播技术领域的论文,或是有投稿打算的作者,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在线学术顾问。
信息传播技术领域论文一:云端的连接:信息传播技术与乡村社会的“重新部落化”
摘要:在媒介技术变革的语境下,中国乡村社会呈现出"重新部落化"的趋势。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市郊乡村居民的深度访谈,发现信息传播技术(ICTs)的可供性,以及乡村人口对技术所提供机会和潜力的感知、采纳,改变了乡村的交往格局,塑造了数字技术时代的乡村社会关系,重现并延伸了在城市化浪潮中遗失的"部落体验",进而推动了中国乡村"重新部落化"的进程。"部落化"的乡村正成为一个融合现实与虚拟两种向度的文化空间,但作为熟人社会的乡村是否会重蹈城市的"覆辙",在技术中介的离身性交往中逐渐转向"陌生人社会",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信息传播技术;乡村;重新部落化;部落场景;社会关系;
信息传播技术领域论文二:传播视角下的语言与信息传播互动分析
摘要:语言不仅是人际交往的媒介,信息的传播与互递也需要语言媒介。语言与信息的互动,从传播视角看,具有交互性并在人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社会化的传播。同时新媒体环境及媒介技术的发展,推动语言信息传播的社会化。
关键词:语言信息;新媒体;媒介技术;社会化传播;
信息传播技术领域论文三: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的刑事治理困境及其出路
摘要: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发展,违法犯罪的手段由物理性识别向技术性识别的裂变,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入罪存在诸多司法适用困境。具体而言,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数量危害性评价错位,社会信赖度与安全感流失;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入罪标准与法益侵害程度脱节,为黑灰产业链的泛滥提供裂变的空间;未区分信息敏感程度的内在差异性,行为模式无法涵盖;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积量构罪层级保护失衡,罪量条件设置欠缺合理性。为解决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入罪司法适用困境,本文在规范性体系下提出刑事风险化解的具体路径。主要包括:明确传播数量危害结果类型的等价性与法益侵害相当性原则;"信息敏感程度+社会危害程度"认定刑量类型化的标准;科学调整及优化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刑罚配置,构建刑罚均衡治理模式。
关键词:生物特征识别信息;法益侵害性;人脸识别技术;一般社会信息;信息敏感程度;
信息传播技术领域论文四:大数据背景下档案信息传播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对策
摘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增强了人类自身的信息传播能力,社会信息交流活动也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同时对档案信息传播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伴随大数据技术在档案信息传播实践中的应用,大数据给档案信息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利用带来了挑战,并引发了一系列发展变化。因此,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大数据环境下档案信息传播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