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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藏品鉴定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1-11-27

  摘 要:民间藏品是当前民间收藏爱好者关注的物品,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收藏者人数增加,收藏的民间藏品种类也更加丰富。进行民间藏品收藏的前提是对其的鉴定工作,要保证民间藏品的真实性,但目前来说这项工作存在很大的不足。文章从鉴定机构的现状与问题出发进行分析,研究民间古玩收藏市场的现状,论述民间古玩藏品的真与假,以及在鉴定过程中的尴尬问题,最后提出对民间藏品鉴定工作进行整改的建议。

民间藏品鉴定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

  关键词:民间藏品;鉴定;对策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除了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之外,也逐渐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收集物品是很多群众的爱好,大到古董、黄金、钻石,小到邮票、糖纸等,很多人都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作为一种精神寄托。其中,民间收藏指的是由个人收集具备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具备经济上保值和升值意义的物品,这其中就关系到民间藏品的处理。民间藏品的种类很多,有自然产品、人工制品等,树木、化石、钱币、书画等都可以进行民间收藏。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藏品收藏爱好者人数不断增加,涉及民间藏品的种类更丰富,逐渐形成一种文化体系。因为民间藏品有真有假,为了保护收藏者的利益,对应出现了专门的鉴定机构和职业,负责对民间藏品进行鉴定,这对满足收藏爱好者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因为很多因素的影响,民间藏品在鉴定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题,鉴定的准确率不高、科技水平不强、成本较高等,给民间藏品收藏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当前社会上造假的民间藏品十分普遍,有的甚至以此为职业,所以新时期需要进一步提升民间藏品的鉴定能力,发挥鉴定机构和人员的作用。

  1 鉴定机构的现状与问题

  1.1 无法保证鉴定质量

  首先,专业的鉴定机构较少,其中按法定程序进行营业资格注册的机构更少,这部分机构虽然具备法定效力,但是大部分不具备资质,没有经过合法审批,虽然也能开展鉴定业务,但这些机构的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参考。其次,鉴定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尤其是从事民间文物鉴定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有的是爱好这个行业,有的是因为收藏爱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逐渐学习到可以进行鉴定。还有个别人员可能在某个鉴定机构接受过相关培训,但并不是专业的。也有一部分可能是文物鉴定委员会的成员,这些人开展商业性的民间文物鉴定业务。因为人员的鉴定能力和经验参差不齐,思想素养大都不高,这使得开展鉴定工作的收费水平、定级标准、鉴定流程等存在很大的差异,也无法保证鉴定质量。

  1.2 鉴定方法单一

  对于文物鉴定更多的是依靠专家的经验进行,科学水平不高,而这些所谓的专家很多没有经过法定的资格认定程序,鉴定水平不一,导致给出的鉴定结论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不同定位的人员和机构的鉴定收费也不统一,差距很大,比如有的是按照业务量收费,有的则是按照真假收费。部分文物鉴定人员水平与眼力一般,只能借助经验和理论知识进行鉴定,可能引起较多的民事纠纷。

  2 民间古玩收藏市场的现状

  民间古玩收藏市场整体表现出混乱、假货较多、真货较少的局面。很多人认为“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所以盲目进入市场。有的作为买家,积极收藏各种民间古玩,发挥古玩的收藏价值。有的则是作为卖家,出售真假参半的古玩,获取经济效益。但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民间古玩市场假货更多,一方面是因真品有限,尤其是历史悠久的真品数量稀少;另一方面是故意造假,希望获取更多的利润。

  分析民间古玩中的假货,主要出现在瓷器、青铜器、玉器、古钱币等领域,这些物品的增值价值可能较高,有时这些领域也会出现真品,但对收藏者的眼力是很大的考验,很容易出现高仿的器物。分析民间古玩中的真货,主要出现在民俗物品上,比如过去使用的怀表、相机、邮票等,一般都是真的。这些物品很多家传几代的家庭都有,假货很少,但收藏价值比不上瓷器、名画等。

  另外,当前有很多仿制品,特别是对于某些特别珍贵的物品,也有人专门收集仿造品。在仿制品及假货中,也有现代和古代的区别。比如清代瓷器,清朝的人也会仿制唐朝、元朝、明朝时期的瓷器,尤其是后期比较出名的瓷器类型仿制品更多,如宣德年间的瓷器等。对于这部分瓷器,其实放到现代也具备收藏价值和意义,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时期的生产工艺和审美发展,也具备观赏价值。所以针对仿制品需要辨别生产年代,判断其是否具备历史价值,评估其是否具有收藏价值。

  3 民间古玩藏品的真与假

  民间古玩市场中不乏真喜欢古玩、喜欢老物件的收藏者,他们一般拥有家学渊源,或者在感兴趣的基础上遇到高水平的老师,经过长期的学习,再加上自己的天赋、悟性和理论知识,逐渐提升了鉴定能力,容易淘到真品。而且他们经常在各个地区组织古玩交流会,或者去各个地区的古玩城、收藏品市场去观察,不仅锻炼了鉴定能力,也可能挖到宝藏,捡个“漏”,丰富自己的收藏。

  相关期刊推荐:《中原文物》创刊于1977年,是由河南博物院主办,龙门石窟研究所、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及洛阳博物馆协办的文物考古学术期刊。设有:考古新发现、研究与探索、古代玉器、古代青铜器、古代石刻、古代陶瓷、古代建筑、文物鉴赏等栏目。

  民间古玩市场中大部分人是想通过收售古玩一夜暴富,或者有人专门制造假货,用来欺骗古玩爱好者获取利润。这些人经常自称能捡“漏”,但实际上捡到的都是假货,因为他们无法鉴定出真货。这部分人本质上就是借助假的古玩欺骗他人,获取利益。有些店铺甚至没有真货,全是假货,这也扰乱了收藏市场的秩序。

  4 鉴定过程中的尴尬

  民间藏品的种类十分丰富,拥有悠久的历史,因人们对这些知识的掌握并不全面,或者收藏家对藏品的爱好并不全面,一般是偏向某一种类,比如只关注瓷器、书画、古董、黄金等,这就给鉴定过程带来了尴尬。比如有一位收藏爱好者是民营企业家,他酷爱书画艺术,一直以来他在各地的拍卖会上耗费巨资购置古代书画上百幅。虽然每次竞拍他都请专家掌眼,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后来他发现所购买的书画大部分都是赝品,这样不仅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损伤了自尊。还有的收藏爱好者在专家的指导下购买古代瓷器,但经真正的专家鉴定,这些瓷器却是赝品,损失巨大。这些被很多收藏家盲目信任所谓的“专家”,实际上很多“专家”都是骗子,并不具备真材实料,或者水平并不高。

  5 民间藏品鉴定整改建议

  对于民间藏品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一起合作整改。

  5.1 完善法律法规

  首先,考虑民间藏品鉴定属于新时期发展出的业务,所以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立法,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法律依据。从业人员需要思考具体的鉴定程序和内容,对此进行法律上的确定。民间古玩收藏虽然有悠久的历史,但其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开始提升的,对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当前的法律法规多数只要求加强相应的鉴定规制,并没有详细到具体的操作流程、实施机关。这也导致对这方面出现的问题无法准确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对于民间藏品鉴定并没有准确率达到100%的技术,当前的技术也只能保证鉴定出藏品的年限、原材料等,作为艺术品,同样的材料经过不同的工艺会形成不一样的东西。这也导致法律规定无法准确界定如何进行鉴定,只能将精力集中在惩处制造假货、销售假货等行为方面。2018年发布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说明了针对涉案文物的鉴定管理要求,该办法的提出对于主管机关打击该领域的违法活动有极大的帮助。该办法属于事后监督和处理规定,但对于民间藏品来说,可以适当地进行借鉴。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可以参考这个办法中的规定,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和人员,按照合法的鉴定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规定进行鉴定操作。

  最后,向国内已建立文物艺术品鉴定平台的地区学习。很多地区尤其是文物风行的地区,因为民间藏品快速发展,当地政府为此制定了专门的条例,比如浙江省的《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4修正)》,条例中要求当地文物部门要依法建立文物鉴定机构,明确机构的鉴定职责,负责对文物进行定级、司法等鉴定操作。有条件的文物部门可以发展文物鉴定组织,接受上级单位的委托来进行鉴定工作。对此,其他地区可以积极学习这些地区的先进经验,针对当地的民间藏品市场情况,也编制具备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文件,规范民间藏品市场,促使文物鉴定的标准化开展,同时规范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入场门槛,支持第三方鉴定平台的搭建和应用,规范统一的鉴定程序和评估规则,建立科学的鉴定评估标准体系。

  5.2 构建法定鉴定程序

  首先,明确文物鉴定的主体。这里要求合法持有民间文物的公民、法人都有相关权利,他们所委托的文物进入鉴定系统之后,会拥有唯一的鉴定编码,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伪造、混淆、调包等问题。

  其次,明确委托鉴定事项。对此需要委托人和接受委托的机构之间签订合同,列明具体的鉴定事项一级标准要求及收费情况等,明确双方的责任。

  再次,合理编写鉴定报告。根据鉴定结果,按照规范化要求编写鉴定报告。报告中需要说明鉴定依据和鉴定过程,这两方面的因素直接关系到最终的鉴定结论是否正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给出科学的鉴定结论。根据上述操作得出的结果给出鉴定结论,书写在鉴定报告上。结论部分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明确回答,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且全面地论述鉴定过程,并附上鉴定依据,得出鉴定结果。其中的关键是要有签名、盖章及日期,这是确保鉴定报告生效的法定基础,也直接关系到相关人员和机构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

  5.3 明确法律责任承担主体

  要求落实鉴定报告实名制和鉴定机构负责制。文物鉴定是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的知识范围十分广泛,所以一般需要通过多名鉴定专家的经验和知识得出普遍同意的结论,而这样一来报告上一般只有鉴定机构的盖章,没有每个鉴定人的签名。国家对此给出明确意见认为是合法的,是严格根据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程序给出的结论,具体记录有鉴定人信息的文件保存在相关的文物委员会等机关中,这是因为上述操作是由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进行,其属于国家机关,具备公信力。

  民间藏品的鉴定很多时候是经由民间鉴定机构进行的,大部分民间鉴定机构没有学术权威与公信力,所以需要设定更严格的标准进行处理。据统计,2018年某地区出现的文物鉴定相关的法律纠纷,有80%的鉴定报告都没有签名或盖章,只注明了出具报告的鉴定机构,而这样无法保证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最终鉴定结果的可靠性。所以需要对此进行革新,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保证鉴定人的资质和信誉。

  考虑信息技术的使用,可以参考律师数据库,为民间藏品鉴定提供鉴定人数据库。每个省的民间文物组织最好都建立对应的数据库,纳入所有鉴定人的信息资料,尤其是资质资料、能力情况以及信誉情况,这样便于有需求的人员寻找到自己心仪的鉴定人。同时,如果鉴定人想要承接某个鉴定任务,需要提供合法的资格证明以及鉴定机构给出的允许承接鉴定任务的证明。最终发布鉴定任务的当事人获得鉴定报告,要求有承接任务鉴定人的签名、盖章,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通过这样详细的操作,如果出现就某件文物的鉴定纠纷问题,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某位鉴定人,禁止因为签订合同而强调保密作用的限制,故意不提供鉴定人的信息。如果想保证鉴定的合法,鉴定人的信息应当是当事人需要掌握的信息之一。同时,如果给出鉴定报告的民间藏品出现多次交易,那么报告要一直跟随藏品的交易过程,并且每次交易过程都由出具报告的鉴定人负责。

  6 结语

  民间藏品在近几年表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不仅藏品种类增加,收藏人员数量增多,也带来民间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增加。但受限于法律、技术人员储备、人才培养、思想素养等方面的影响,民间古玩市场表现出混乱、假货多、真货少的趋势,而且很多鉴定机构和专家实际上都不具备相关资质,这大大扰乱了民间藏品市场。基于此,本文对民间藏品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其鉴定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思考如何解决民间藏品鉴定工作遇到的困难,提升鉴定水平和效力。——论文作者:张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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