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与新时代农村妇女的“超半效应”
发布时间:2021-07-01
摘要:“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毛泽东时代激励妇女奋发崛起的革命话语之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在农村常住人口中的影响超半,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责任超半,在农村家庭建设中的担当超半,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贡献超半,其作用由毛泽东时代的“半边天”向“超半效应”转化。新时代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科学种养技术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进一步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文化基因、时空条件和科学支撑。新时代对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出了更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农村妇女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要求又对时下乡村振兴提出了提高活动密度、增强培训效度、提升关爱程度、加大参政力度等内在需求。
关键词:改革开放新时期;新时代;农村妇女“超半效应”
基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由解放后新中国的“半边天”作用向“超半效应”转化这一“新景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任务”中,如何有效且充分地彰显农村妇女在新时代的“超半效应”,极大地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同时又如何在这一进程中通过提振妇女精神、提升妇女素养、提高妇女地位来促进农村妇女的事业发展,这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村妇女发挥了“超半效应”
“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新中国成立后家喻户晓、激励人心的革命话语之一,“半边天”作为毛泽东时代出现的激励女性的革命话语,在彰显妇女从封建社会转变来的政治、经济地位巨大变化的同时,“通过强调妇女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来标志着中国妇女在社会、文化和公共领域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改变———女性被(教育)告知,她们和男人一样,可以顶起半边天。”[1]54-64它激励着广大妇女认真审视自身的价值,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当年农村妇女也受到了莫大的激励,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之中,在农村发挥着“半边天”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以男性为主的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曾经作为“半边天”的农村妇女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其作用远远超过了“半边天”,产生了明显的“超半效应”。所谓“超半效应”,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城市化、市场化和农业准现代化时代,农村妇女在农村事务的决策与运行中具有“超半”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社会现象。
(一)农村妇女在农村常住人口中的影响超半
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以及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偏低,转移到城市的大多是从事体力劳动的男性劳动力和少量的女性劳动力。妇女生儿育女的性别特长、体力不如男性的性别特征、家庭意识较浓的性别心理和侍候老人细心耐心的性别优势,使她们大多留守在农村,传统的“男耕女织”生产模式逐渐演变成“男工女耕”的格局,由此,农村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是一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农村妇女(18~60岁左右、持有农村户口、具有劳动能力且以农村为主要生产生活依托的留守妇女、非留守妇女以及季节性外出打工妇女)成为这支部队的领军人物,成为农村老人、儿童的主要依靠力量,她们在农村生产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她们成为农村事务的主要决策者。村里的政治风气、生产内容、文明程度、卫生标准等,大多取决于她们的态度。另一方面,她们也是农村事务的主要执行者。农村事务繁多,首要事务是农业生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妇女在农业劳动中的比例就超过了一半”[2],有的省份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0%。有的村子一度找不出一个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完全变成了“女人的村庄”。尽管农村中存在一定数量的非留守妇女或季节性外出打工妇女,但留守妇女是农村妇女中的主体。在面对男人不在家的日子和遇到困难时,她们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等待依靠,而是凭着女性的韧劲,挺起柔弱中透着坚强的腰杆,挑起了从事农耕、照顾家庭、优化乡风、治理乡村等重担,成为农业、农村、农民的主体,成为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和家庭生活的支撑。“乡村是一个携带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基因,且集生活与生产、社会与文化、历史与政治多元要素为一体的人类文明体。”[3]40-45正是农村妇女带领“386199”部队在乡村的坚守,才使乡村的生产与生活得以维继,才使乡村的历史与文化没有断根,才使乡村的政治与社会相对稳定。否则,农村就会留不住心、留不住人、留不住家、留不住根,就会成为凋敝和荒芜的“空心村”。
(二)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责任超半
随着我国农村多数家庭“男工女耕”分工模式的出现,农村妇女承担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事务,她们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主力军。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农户中实际农业从业者34246.4万人。其中女性农业从业者占总农户从业人员的53.16%,为18205.1万人。女性数量超过男性的有24个省(市、区),占总数的77.4%。[4]6农村出现了农业生产越来越多地由妇女承担和完成的“农业女性化”现象,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超半边天”作用。一是耕种农田。为了保证农作物丰收,她们面对翻地、播种、插秧、灌溉、施肥、洒农药、收割等重活、粗活、脏活、累活样样都干,承担了以前多由男性劳动力完成的农田耕种事务。二是从事家庭副业。在耕种农田之余,她们还饲养牲畜家禽,种植果、菜、茶等,以增加家庭收入,丰富农产品市场。据统计,“我国农产品中肉、蛋、畜类等产品的80%~90%都是由农村妇女经营的”[5]136-137。三是创办或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有的“女能人”“女致富能手”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编制、手工艺品加工等,既给自身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有的农村妇女作为农场主,注册成立巾帼家庭农场,或经营种植业、养殖业,或发展有机种植、生态观光农业等。有的妇女与丈夫及家庭成员共同创办家庭农场,在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紧跟时代潮流,把握‘互联网+农业'的潮流”[6]12-14,让农业生产经营插上信息技术的翅膀。可见,农村妇女担起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责任,托起了农业生产的大半壁江山,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超半效应”。尽管农业女性化现象对女性的影响以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众说纷纭,但不管怎样,农业女性化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体现了她们在现代经济生产中的价值,提振了她们的自信心,强化了她们的责任担当,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正是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担当作为,“随着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凸显,中国农业部门在生产效率和产量上依然保持着持续的提升”[7]95-100。
(三)农村妇女在农村家庭建设中的担当超半
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农村男性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农村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在家庭建设中起着顶梁柱的作用。一是照顾老人。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农村妇女承担了照顾老人的主体责任,既努力满足老人的经济需要,使老人有获得感;又尽量满足老人的起居需要,使老人有依赖感;既积极满足老人的情感需要,使老人无孤独感;又极力满足老人求医的需要,使老人有健康感。二是培育小孩。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营养给予、方向指引、言传身教,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小孩的家庭培育责任大多落在妇女身上,她们不仅为孩子的身体健康提供良好的饮食起居和安全保障,而且为孩子的学习辅导煞费苦心,为孩子的思想进步言传身教。三是建设庭院。为了给家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休闲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环境,她们积极建设美丽庭院,修缮和装饰房屋,在房前屋后铺修道路、扎实篱笆、种植果树、养植花草、钻井引水、打扫卫生等,承担了一般由男人负责的庭院建设职责。四是增收节支。从家庭经济学的视角看,农村妇女支持男人外出务工,自己承担“女耕”的角色,促进了家庭多元化的发展,避免了家庭土地经营权被收回的风险,使家庭在获取土地及副业经济收益的同时,还获得了男人进城务工带来的经济收入,节省了照顾老人和小孩的成本,实现了家庭利益最大化,增强了家庭经济实力,为建设和谐家庭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农村妇女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贡献超半
农村治则社会稳。在农村主要青壮年男性劳动力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的情势下,农村妇女自然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主体,她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化解村庄矛盾和纠纷”[8]114-120,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乡村的自治、法治、德治积极作为。一是开展议事活动。在农村基层妇联的组织下,妇女们围绕村内选举、环境治理、扶贫济困、权益维护、安全防护、家庭矛盾、邻里关系、老人赡养、儿童照料等主题进行磋商,为这些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各抒己见,贡献智慧。二是参与村、组管理。在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位女性干部,参与村级决策和管理;在组级管理人员中,一般都有一位妇女组长,参与村民小组的决策和管理。多数妇女对村“两委”班子的选举行使表决权,大多数留守妇女代表家庭成员参与村上公共事务的决策与执行。有的妇女骨干参与了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村干部民主评议等,为村民自治贡献绵薄之力。三是宣传和践行村规民约、法律法规。绝大多数农村妇女自觉以村规民约规范自己和家人的言行举止,协助村“两委”对少数村民有悖村规民约的不良行为,如赌博、家暴、信邪教、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不孝敬老人、不管教孩子、不注意公共卫生等不良行为进行教育、调解、疏导和规正。有的农村妇女组成文艺宣传队,将村规民约、法律法规融入文艺节目之中,让村民在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村规民约教育。四是传承孝德文化。农村妇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争当好媳妇,争相比孝顺、比贤惠、比品行,营造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使崇德向善、孝老爱亲的优良道德传统代际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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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大量男性劳动力实现非农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妇女勇敢地承担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乡风、治理建设的重任,“可谓是农村‘半边天'苦撑一片天”[9]3。她们不仅实现了政治意义上“男女平等”的“半边天”,获得了自身独立人格的发展,而且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超半效应”,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家庭地位、社会声望和自我评价。
二、新时代农村妇女具有发挥“超半效应”的更好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但农业从业者中女性比例仍居高不下,2015年的《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显示:“农村妇女约占农业劳动力的70%。”[10]7并且我们还不能仅从统计数字看问题,新时代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科学种养技术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普遍实施,素质培训在农村的广泛推广,为农村妇女发挥“超半效应”注入了文化基因
我国实施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科教兴国”战略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的提高带来了良机,也为农村妇女在新时代继续发挥“超半效应”注入了良好的文化基因。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大中专院校的扩招,农村女性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据相关资料显示:以2000年12月1日为时点,“2000年,女性平均上学年数为6.1年,比1990年提高了1.4年……30岁以下女性的平均上学年数,城镇为10.4年,仅比男性少0.3年;农村为7.0年,与男性的差距从农村总体的1.7年降到了0.9年”[11]4-12。十年后,以2010年12月1日为时点,“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其中城镇女性10.1年,农村女性7.1年。青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12]5-15。目前撇开多数进城就业的农村女性大中专毕业生不说,在农村的中青年女性基本接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或更高层次的教育,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吸引着城里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正逐步形成,一批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农人”不断出现,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逐步通畅,由此农业生产从业女性人员中本专科生乃至研究生也不乏其人,进而为普通农村妇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造了便利条件。
农村女性除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外,还能不断获得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的机会。改革开放新时期,全国妇联就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竞赛活动。新时代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妇联随即开展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出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号召广大农村妇女克服困难,利用普惠性政策资源,积极参加素质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部分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女农民工群体等已接受了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美丽庭院建设、创业就业等示范培训,她们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日益增强。教育是科技之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推广,“互联网+”理念对农村、农业、农民的不断渗透,现代经营理念在农村的不断传播,可以成倍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动者的性别、体力、经验不再是决定农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与之相对,劳动力的生产技能、经营理念、科学素养、政策水平、互联网思维将对农业发展产生更大的作用。”[13]244-254这就意味着农业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农业劳动力正在从过去的体力参与转向智力参与,男性劳动者的体力优势在农业生产力发展中逐步减弱,女性劳动者的体力弱势和生理特点不再成为她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利条件,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契合了农业发展对劳动者智力素质的需求,为她们在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超半效应”植入了文化基因,提供了内生动力。——论文作者:廖和平1,朱有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