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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急管理学独特方法论的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08

  【摘  要】应急管理学是面向风险社会的跨学科知识体系,是应急管理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急管理学科设立之后,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的重要性凸显。其中,方法论的教学对于增强学生的理论创新能力至关重要。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是应急管理学的独特方法论,是对社会学灾害田野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可扩展至“集体行为实地田野”“集体行为网络田野”“集体认知实地田野”和“集体认知网络田野”四种类型。自2003年“非典”之后,在重大突发事件的驱动下,基于中国情境的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从未来发展趋势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需要建立伦理规范,加强对政府行为数据的及时获取和分析,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中进一步凸显其重要性。

作为应急管理学独特方法论的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

  【关键词】应急管理学;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一、应急管理学的方法论:一个新议题

  应急管理虽然是一门强调实践性的学科,但仍需要知识体系的支撑,以探究应急管理的本质。否则,实践者极容易因表象差异而产生分歧。例如,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之后,由卫健部门负责的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是否还是应急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的社会安全事件呢?由环保部门负责的环境污染事件呢?如果都是,那它们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管理有何区别?如果不是,那它们又是什么?这也是当前《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实际上,从本质看,这四者是一样的,都涉及风险社会背景下当社会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时以政府为中心的相关主体的运行机理。在这种意义上,我们需要发展应急管理学。

  应急管理学可初步界定为面向风险社会的跨学科知识体系[1-2]。进一步讲,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学术,主要是指通过课题研究生产知识;二是学问,将生产出来的知识进行体系化表达;三是学科,重点是将体系化表达的知识作为官方知识进行传承。这三个层次逐层递进:学术是学问的前提,而学问则是学科的前提。

  中国的应急管理学亟待从学术走向学问。这是因为,中国的应急管理学科已经开始了规模化发展,如果缺乏体系化知识的支撑,仅停留在学术层面的碎片化知识很可能会因为缺乏相互关联而导致课程体系凌乱松散,或因为结论观点自相矛盾而导致学生学习无所适从。2019年11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提出,充分发挥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与优势,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为应急管理的实践发展注入了新动力。这次集体学习明确提出发展应急管理学科,不久之后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这一进程。2020年4月16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通知,选择20所高校开展应急管理二级学科试点,正式启动应急管理硕博士人才的培养,以满足重大且急迫的现实需求。在此之前,南京大学已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自设了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二级学科,暨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开设了应急管理本科专业,其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或多或少都已触及这一问题。

  这就需要从研究走向教学。在此前的教学中,笔者基于已有的研究,开设了一门名为“应急管理学”的课程,围绕“风险”“灾害”“危机”“安全”四个基础概念,对零散分布于社会学、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传播学、心理学、情报学、人类学、自然地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多个学科的相关理论进行识别、梳理和整合,尝试厘清这一跨学科知识体系的轮廓与脉络[3-5]。

  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博士生,其创新能力都是最重要的培养目标。如何面向中国实践开展应急管理的理论创新?这不仅需要了解应急管理跨学科知识体系的轮廓与脉络,还要掌握应急管理知识生产的方法论,即运用具体方法进行理论创新的方法。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尝试提出一个新议题:应急管理学是否存在或需要独特的方法论?从实践、理论、方法论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看,应急管理学存在且需要独特的方法论。这是因为:应急管理的实践是独特的,其主要面向风险社会中社会系统的无序状态,而非工业社会中社会系统的有序状态;随之,应急管理的理论是独特的,其旨在解释当社会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时以政府为中心的相关主体的运行机理;进而,应急管理研究的方法论也是独特的,其要求方法的运用能够准确捕捉当社会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时政府及相关主体的运行状态。这三者也共同解释了单独开设应急管理学科的内在逻辑。当然,在方法上,应急管理学并无独特性,其他学科的成熟方法均可为其所用。

  本文将应急管理学的这一独特的方法论称为“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研究”,用英文可将其表述为“quickresponsestudytoemergencies,QRSE”。从字面看,“突发事件”这一概念本身已暗含了开展快速响应研究的必要性。从内涵来看,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不仅以政府为中心的相关主体需要快速响应,研究者也需要快速响应,及时获取易“腐化”的数据(perishabledata),准确揭示当社会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时以政府为中心的相关主体的运行机理。

  二、快速响应研究作为灾害田野方法的兴起

  快速响应研究作为一种独特的方法论最初主要见于社会学的灾害研究,本文以时间为序简要梳理如下。

  作为最早从事灾害研究的社会学者之一,基利安(LewisM.Killian)于1956年向美国科学院灾害研究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灾害田野研究方法论的相关问题》(AnIntroductiontoMethodo-logicalProblemsofFieldStudiesinDisasters)的报告,向那些并不从事灾害研究的科学家和使用灾害研究结论的学者或公众,介绍灾害研究在方法上需注意的各种问题。例如,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都不可能比灾害研究的自由度更小,由于灾害在哪里发生、何时会发生都是不确定的,研究者不仅无法自主选择研究地点,通常也只能做事后研究[6]。又如,在研究设计上,灾害研究的难度更大,因为研究者需要尽快进入灾害现场,研究设计只能匆忙草就,很难保证研究的效度[6]。在这份报告中,基利安明确指出,时间会对研究者形成压迫感,研究者进入田野的时间越晚,其对灾害的体验距离研究对象越远[6]。

  随后,克兰特利(E.L.Quarantelli)带领的灾害研究中心(DisasterResearchCenter,DRC)实质性地推动了快速响应研究。在一篇《DRC关于灾害危机时期有组织行为的田野研究》(TheDisasterResearchCenterFieldStudiesofOrganizedBehaviorintheCrisisTimePeriodsofDisasters)的论文中,克兰特利从方法层面对田野研究的操作要点进行详细的总结:在1963—1989年的26年间,DRC的主要关注点是应急准备后期和应急响应早期的有组织行为,既包括正式组织的行为,也包括非正式和突生群体的行为;其中,1963—1984年,即在其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搬迁至特拉华大学之前,DRC共组织了457场不同的田野研究;仅在1969年,DRC就组织了55场不同的田野研究[7]。这些田野研究的地点大部分在美国,少量在加拿大、日本、墨西哥、智利、希腊、萨尔瓦多、澳大利亚、伊朗等国家[7]。DRC的研究主要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理解灾害现象,包括导致灾害发生的条件(conditions)、灾后有组织行为的特征(characteristics)、后果(consequences)、灾害生命周期(careers),这四个分析维度也被合称为“C”模型;二是推进社会学对突生群体和组织行为的理解。在这些田野研究中,DRC没有预设的理论导向,主要强调基于归纳逻辑的质性研究而非基于演绎逻辑的量化研究,这与大约在同一时期发展起来的扎根理论方法论(groundedtheorymethodology)非常相似,尽管后者与灾害研究实际并无直接关联[7]。克兰特利明确指出,可操作的观察和可收集的数据在灾后危机时期存续的时间非常短,如果不及时收集将永久消失:一是研究者只有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才更有可能接触高层官员和关键组织,否则很难通过后期的访谈获取这些数据;二是受灾者在受到冲击后会更直接、更合作,也更愿意讲述那些后期难以获得的信息[7]。

  2002年,灾害社会学研究的另一位重要研究者斯托林斯(RobertStallings)主编的《灾害研究方法》(MethodsofDisasterResearch)一书,汇聚了基利安、克兰特利、德拉贝克等名家关于灾害研究方法的论述。在这本书中,斯托林斯本人也撰写了一章,题目为“灾害研究方法:独特与否?”(MethodsofDisasterResearch:U-niqueorNot?),明确指出灾害研究与社会科学的其他研究在方法上是不同的。灾害研究方法的独特性不在于与研究对象有关的知识,而在于灾害的环境,即研究的情境而非方法本身导致了灾害研究的独特性。灾害情境的独特性则取决于研究者关注的灾害过程,灾前、灾中和灾后的数据收集是显著不同的,尤其是对第一手数据的收集[8]。与克兰特利一样,斯托林斯也主张在灾后立即开展田野研究,以避免受灾者因反复讲述而出现的记忆“歪曲”。

  在这本书中,另一位重要研究者菲利普斯(BrendaPhillips)从个人的研究经验出发,集中讨论了质性研究和灾害研究的契合关系,也有助于理解灾害研究方法论的独特性。菲利普斯指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很少有领域像灾害研究这样具有丰富、连续的质性方法传统:无论是社会科学的第一项灾害研究———普林斯(SamuelPrince)关于“哈利法克斯爆炸”(HalifaxEx-plosion)的研究,还是DRC的长期研究,主要使用的都是质性方法[8]。就此而言,快速响应研究作为灾害田野方法的使用甚至可以追溯至普林斯,迄今正好一百年。在同一年,菲利普斯还专门发表了《质性灾害研究》(QualitativeDisas-terResearch)一书,对质性方法在灾害研究中的应用进行全面的介绍[9]。

  2007年,在由罗德里格斯(HavidanRo-driguez)、唐纳(WilliamDonner)、崔勒(Jo-sephE.Trainor)共同主编的《灾害研究手册》(HandbookofDisasterResearch)中,唐纳和迪亚兹(WalterDiaz)在斯托林斯的基础上,重申了灾害田野研究的三项独特性:一是时机掌握,基本的规则就是快速进行;二是现场进入,通常面临诸多困难;三是结论概化,由于信息获得的有限性和灾害的特征差异,在某一起灾害中得出研究结论很难推广至其他灾害[10]。

  相关期刊推荐:《公共管理学报》(季刊)创刊于2004年,是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主要栏目有:公共管理理论论坛、公共政策论坛、公共管理现实焦点问题、政府治理案例分析、国外公共部门改革评介、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经济全球化中的政府治理、公共项目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等。

  2015年,新西兰学者盖拉德(J.C.Gaillard)和戈麦斯(ChristopherGomez)共同发表《灾后研究:是否值得“淘金”?》(Post-DisasterRe-search:IsThereGoldWorthtoRush)的论文,倡导建立灾后快速响应研究的伦理标准(codeofethics)。他们认为,在学术发表的压力下,研究者在灾害研究中的“淘金”行为亟待规范。例如,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来自法国、日本、俄罗斯、美国等多个国家由物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团队在几乎没有任何统一协调的情况下蜂拥而至,给当地造成不小的困扰[11]。在学术发表的压力下,即便研究者的动机是善意的,但并不一定产生好的结果。例如,研究者很可能不了解当地的文化,也不懂当地的语言,却以强加的方式重建受灾者的生活和生计,这本身就需要反思[11]。实际上,在这方面有过历史教训,研究者的这种“淘金”行为一度是西欧和北美一些国家在殖民和后殖民时期的外交工具之一[11]。

  同一年,在美国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DRC的现任主任堪德拉(JamesKendra)和格雷戈里(SarahGregory)共同组织了主题为“灾后快速响应调查团队:方法、策略和需求”(Post-DisasterQuickResponseReconnaissanceTeams:Methods,Strategies,andNeeds)的研讨会,首次明确用“快速响应研究”(quick-re-sponseresearch)表述灾害田野调查方法的独特性,并系统地讨论了方法、策略和需求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12]。美国灾害研究的代表性学者,如康佛特、蒂尔尼(KathleenTierney)、皮克(LoriPeek)等均参与了此次研讨。

  2019年,盖拉德和科罗拉多大学自然灾害研究中心(NaturalHazardsCenter,NHC)现任主任皮克在《自然》(Nature)发表《灾区研究需要行为准则》(Disaster-zoneResearchNeedsaCodeofConduct)的评论,明确提出灾害研究的伦理和研究问题具有同等优先的地位,以尽量避免出现盖拉德所描述的2004年印度洋海啸后研究者的“淘金”行为给受灾地造成困扰的情况。具体包括三项倡议:一是研究要有清晰的目标,尤其要以当地民众的需求为中心;二是尊重当地的声音,加强受灾国家或地区本地学者的论文发表;三是协调外部研究者与本地研究者,本地研究者不能只是翻译人员或助手,他们应该成为共同作者或主要作者[12]。

  文章一发表便引发反响。2020年,DRC的堪德拉和沃琴朵夫(TriciaWachtendorf)联名在《自然》杂志发表读者来信,认为灾区研究并没有特殊的行为准则,明确反对盖拉德和皮克的倡议。他们认为,这种行为准则会给研究者造成合规上的困境:一是很少有单一的本地需求,谁的需求应该优先很难界定,反而容易导致一些声音的边缘化;二是灾区也不容易界定,例如,日本“3·11”大地震之后,整个日本都是灾区,即使是那些在物理上并未受损的地区;三是也没有证据表明灾后研究的伦理问题比社会科学其他领域的伦理问题更为严重[13]。

  由于这一学术争论发生在灾害研究的两大重镇DRC和NHC之间,很容易被理解为二者在灾害快速响应研究上形成了对立的观点。但实际上,从第三方的立场看,双方的争论源于各自关注的角度不同。DRC是快速响应研究的践行者,正是由于DRC的努力,至20世纪90年代,灾害田野研究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认可与接受。基于快速响应研究获得的数据,DRC推出了几百份出版物,其中包括29篇博士学位论文,都已经成为灾害研究的重要文献[14]。DRC最重要的理论贡献———灾后突生谱系,也是基于大量的田野研究才得出的理论发现。在此之前,灾害田野研究的可行性是受到质疑的。因此,DRC反对研究者自我设限是可以理解的。NHC则是快速响应研究的推动者,需要对多个快速响应研究团队进行协调和规范。在美国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NHC已经发布了300篇快速响应研究论文,并将部分专题论文汇编成册。例如,《从巨灾中汲取教训:基于“卡特里娜”飓风的快速响应研究》(LearningFromCatas-trophe:QuickResponseResearchinTheWakeofHurricaneKatrina)就由18篇研究报告汇编而成,主题覆盖了飓风的形成、灾害文化、社会脆弱性、灾害响应四个方面,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15]。2020年7月9日,NHC推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快速响应研究计划,覆盖流行病、弱势群体、应急管理政策等多个主题,面向全球研究者开放,为每个项目提供经费资助[16]。因此,尽管DRC和NHC在快速响应研究的具体操作上存在分歧,但在将其作为灾害研究独特方法论上是完全一致的。

  上述讨论虽然时而用“方法”的表述,时而用“方法论”的表述,但毫无疑问的是,快速响应研究不是一种具体的方法,而是关于如何使用具体方法的方法,即方法论。如果从普林斯的博士论文开始算起,时至今日,灾害快速响应研究已经走过了一百年的历程,从遭受质疑到得到认可,再到需要规范,恰好显示了快速研究响应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兴起及在灾害田野研究中无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论文作者: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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