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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邹城市法定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

发布时间:2021-05-26

  摘要目的了解邹城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强度和流行特征,为制定防治规划和评价实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利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2014—2017年邹城市法定传染病疫情资料。结果邹城市2014—2017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0538例,年均报告发病率为227.42/10万,发病数居前5位的镇街分别是太平镇(1260例)、钢山街道办事处(1245例)、石墙镇(947例)、城前镇(911例)和千泉街道办事处(739例),发病率居前5位的疾病分别为其它感染性腹泻(53.89/10万)、肝炎(50.11/10万)、手足口病(40.70/10万)、肺结核(29.16/10万)和流行性腮腺炎(21.28/10万),传染病传播途径顺位为肠道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呼吸道传染病和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结论邹城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

2014—2017年邹城市法定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

  关键词法定传染病;流行特征;变化趋势

  传染病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发生,并且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球化的影响加剧和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传染病的发病率也日益增高。因此,对传染病进行及时有效的分析和预测,进而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则显得尤为重要[1]。为了解邹城市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和发病趋势,为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对2014—2017年邹城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邹城市2014—2017年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来源于邹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室中的《公共卫生动态汇编(2015—2018年)》。

  1.2方法

  运用Excel2010软件对收集的传染病疫情资料进行数据处理,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统计分析,计算年均发病率、年均死亡率等指标,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发病概况

  邹城市2014—2017年合计人口数为463.38万人,累计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9种10538例,年均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为227.42/10万,死亡17例,年均死亡率为0.37/10万,年均病死率为0.16%。

  2.2流行病学特点

  2.2.1时间分布:邹城市2014—2017年传染病以2014年发病率最高,为271.01/10万;以2017年发病率最低,为193.32/10万。发病率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2.33,P<0.01)。2017年传染病死亡率最高,为0.92/10万,2015年最低,为0.09/10万。病死率以2017年最高,为0.47%,2015年最低,为0.04%,见表1。

  2.2.2地区分布:邹城市2014—2017年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镇街是太平镇(1260例)、钢山街道办事处(1245例)、石墙镇(947例)、城前镇(911例)和千泉街道办事处(739例)。

  2.3不同传播途径发病情况

  邹城市2014—2017年累计报告传染病以肠道传染病(4509例)最高,占42.79%,血源及性传播疾病(3056例)、呼吸道传染病(2272例)次之,分别占比29.00%、21.56%,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最低(701例),占6.65%。肠道传染病以2015年发病最高(1442例),占51.48%,2014年最低(805例),占26.26%,呈现上升趋势(χ2=51.21,P<0.01);血源及性传播疾病以2017年最高(783例),占33.81%,2016年最低(622例),占26.40%,发病较平稳;呼吸道传染病以2014年最高(1048例),占34.19%,2017年最低(315例),占13.60%,呈现下降趋势(χ2=438.16,P<0.01);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以2014年最高(390例),占12.72%,2017年最低(89例),占3.84%,呈现下降趋势(χ2=207.09,P<0.01)。

  2.4发病顺位

  邹城市2014—2017年传染病发病率居前5位的病种是其它感染性腹泻(53.89/10万)、肝炎(50.11/10万)、手足口病(40.70/10万)、肺结核(29.16/10万)和流行性腮腺炎(21.28/10万)。其它感染性腹泻以2017年发病最高(67.86/10万),2016年发病最低(41.98/10万)。肝炎以2015年最高(58.05/10万),2016年最低(35.51/10万)。手足口病以2015年最高(60.75/10万),2017年最低(24.12/10万)。肺结核以2014年发病最高(43.95/10万),2017年最低(16.44/10万)。流行性腮腺炎以2014年发病最高(75.42/10万),2015年最低(2.53/10万)。

  2.5死亡顺位

  邹城市2014—2017年传染病死亡居前4位的是肺结核(0.24/10万)、艾滋病(0.09/10万)、肝炎(0.02/10万)和手足口病(0.02/10万)。肺结核死亡以2017年最高(0.75/10万),2015年无死亡报告。艾滋病死亡以2014年最高(0.18/10万),2016年无死亡报告。肝炎死亡仅2016年报告(0.09/10万)。手足口病死亡仅2017年报告(0.08/10万),见表2。

  3讨论

  邹城市2014—2017年法定传染病共报告乙丙类19种,年均发病率为227.42/10万,低于沈阳市的报告[2],年均死亡率为0.37/10万,人群发病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发病率较高的病种为其它感染性腹泻、肝炎、手足口病、肺结核和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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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时间分布来看,4年间邹城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呈持续降低态势,与邹城市各级政府、医疗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逐渐重视、综合防控措施的持续加大有关。

  从地区分布来看,邹城市各镇街均有法定传染病病例报告,太平镇、钢山街道办事处、石墙镇、城前镇、千泉街道办事处高于其他镇街,主要是由于这5个镇街人口(含外来人口)众多、密度高,对卫生健康知识掌握较少,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容易实现,从而增加传染病的患病几率[3]。为此,要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规范计划免疫流程,定期对流动人口开展健康知识教育[4]。

  从传染病传播途径分类来看,肠道传染病占42.79%,年均发病率为97.31/10万,低于济宁市平均水平[5],以其它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为主,其它感染性腹泻呈逐年上升趋势,手足口病发病率低于余姚市的报道[6];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占29.00%,以乙型肝炎、梅毒、丙型肝炎和淋病为主;呼吸道传染病占21.56%,以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为主,流行性腮腺炎年均报告发病率高于枣庄市[7]。下一步应继续把肠道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作为防控的重点。4年间,其它感染性腹泻一直处在传染病发病较高水平,发病仍以轮状病毒和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腹泻为主,与株洲市报道相似[8]。4年间,肝炎的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并以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为主,这与我国其他地区报道的情况相似[9]。为此,卫生健康部门应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继续加强对肝炎的防控工作,完善疫苗接种举措,加大肝炎防治的宣传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继续完善医疗服务、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以及优化乙肝防控体系以保障如期达到WHO2030消除乙肝作为公共卫生威胁的目标[10]。4年间,肺结核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居传染病发病率的第4位,年均发病率高于北京市昌平区[11]。为此,应始终将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与治疗管理作为肺结核防治工作重点,将发现传染源视为结防核心策略,不断加强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实施质量,从而有效控制肺结核疫情[17]。——论文作者:顾兴成①,顾璐②,刘稳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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