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和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合作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26
摘要:作为二战后的国际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国际组织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性国际组织在地区和全球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在“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有序推进的背景下,加强对专业性渔业国际组织的研究是当今我国渔业国际合作的现实需要。本文通过介绍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在亚太地区的重要地位,深入研究中国参与NACA事务的主要途径、领域和方式,探讨了我国和NACA合作的机遇和战略,从而提升中国渔业和水产养殖在亚太地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关键词:“一带一路”;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国际渔业组织;战略研究
一、引言
二战后,国际组织逐步成为国际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促进各国间相互沟通、合作、协商国际事务和完善多边治理体系作用的国际性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1]。亚太地区水产养殖在全球占主导地位,2018年总产量为1.05×108t,占全球养殖产量的92%[2]。亚太地区不同国家之间有很强的互补性,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能形成很大的网络,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3]。我国作为世界上水产品生产和出口贸易大国,在亚太地区水产养殖领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是全球供应链中重要的一环[4]。在“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有序推进的背景下,依托中国水产养殖的科技优势和集聚效应,深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专业性渔业国际组织的研究,推动我国积极加入渔业国际事务治理,是当今我国渔业国际合作的现实需要。
本文主要梳理NACA发展历程、机构设置、组织职能和运作模式,探讨我国和NACA未来合作的主要领域和方式,依托专业性国际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提供新模式、新渠道,为国家制定渔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提供智力支持、决策咨询、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
二、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协定
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NetworkofAquacultureCentresinAsia-Pacific,以下称NACA)是亚太地区水产养殖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成员包括中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孟加拉国、印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朝鲜、伊朗19个国家和地区[5],涵盖了“一带一路”沿线的东南亚8国、西亚1国、南亚6国[6],他们是中国水产品的主要贸易伙伴国。积极参与NACA等专业性渔业国际组织事务,已经成为增强“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活力不可或缺的路径选择,是“一带一路”合作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亮点[7]。
NACA旨在通过发展可持续水产养殖业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受益对象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社区,目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水产养殖产量,并为出口创汇推动多种经营服务,NACA在促进亚太地区可持续水产养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NACA的成立
1976年,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亚洲执行了一个区域性合作项目——建立水产养殖中心网(RAS/76/003),这个项目在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四个区域指导中心,并形成了合作网络。1986年,UNDP和FAO又开展了区域海水养殖发展和示范项目(RAS/86/024)继续支持NACA的发展。在1988年,参与这个项目的国家认为应该让NACA持续在亚洲发展,建议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使NACA成为一个区域性的政府间水产养殖领域的独立组织,以便能够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水产养殖的国际合作,这样UNDP和FAO就召集了项目成员起草和讨论了这个组织的协定,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在1988年1月8日通过了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明确了NACA的发展目标、组织职能、发挥的作用,规定了NACA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阐述了管理理事会和技术咨询委员会的职能,明确了同资助政府、其他组织和单位的合作关系,并由亚太各国和地区政府间自愿签署和加入该协定。中国于1990年1月11日加入NACA,为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93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项目支持下成立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秘书处在泰国曼谷,作为亚太地区的“合作中心”,服务其成员国,在政策制定、科研创新、教育培训、贸易发展和社会公平方面等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
(二)NACA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1.组织制度
NACA的发展方针主要由其管理理事会制定,该管理理事会由中心网各成员国的高级官员组成,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会议,讨论和制定NACA在亚太地区的5年工作规划。FAO作为观察员参加NACA的理事会会议,作为成员参加NACA技术顾问委员会的会议,根据NACA协议,NACA可以邀请其他国际或政府资助机构作为其顾问成员。
2.发挥作用
NACA主要通过教育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推动网络内各机构和研究者的合作研究和开发,开发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为完善渔业政策和提升机构能力提供引导和支持,加强水生动物健康和疾病防控管理和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NACA的目标是协助各成员努力扩大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调动成员国的资源,加强本地区在水产养殖方面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以提高水产养殖效益,改善农村收入和就业,使水产养殖生产多样化和增加成员的外汇收入及储蓄。
3.具体职能
NACA工作内容包括五个专题工作项目,即可持续的农业系统、水生动物卫生和生物安保、遗传学和生物多样性、食品安全质量和认证、新兴的全球问题等,以及三个交叉项目,分别为教育和培训、性别平等、信息和通信。具体职能如下:(1)对选择出来的水产养殖体系进行单学科或学科间的研究,以便采纳和改良技术,以及发展新技术;(2)对国家水产养殖的计划、科研、教学、推广和发展所需要的骨干进行培训和进修;(3)建立地区性的情报体系,以便为发展计划、科研和培训提供合适的情报;(4)协助成员的国家中心在国家级水平上因地制宜地试验和采纳现有技术,并对技术人员、推广人员和渔民进行培训;(5)向成员转让合适的水产养殖技术和在地区中心发展起来的技术;(6)在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网络内促进国家专家、技术和情报方面的交流;(7)发展促进妇女从事各级水产养殖活动的规划;(8)协助成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9)从事管理理事会有可能通过的有关本组织目的的其他活动。
4.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主要内容
渔业作为亚太地区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一个政府间组织与可能提供财政与技术协助的其他政府、组织以及团体进行协作来开展活动,以便分担本地区水产养殖发展所必需的科研、培训和情报交流方面的责任。成员国的权利主要包括出席管理理事会会议、获得所关心内容的情报和技术协助的准则以及就他们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合作,成员国同时也需要履行他们对组织的财政义务(如中方每年的会费6万美金)、确定本组织的技术活动时进行合作和及时提供组织合理要求得到的情报的义务。
(三)成熟的运行方式
NACA共设有5个区域指导中心,分别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印度淡水养殖研究中心、伊朗冷水性鱼类研究中心、菲律宾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泰国内陆渔业研究和发展局。成员政府相关渔业研究机构参与网络的相关活动。NACA技术支持项目基本上由各中心执行,秘书处作为一个协调机构。目前,NACA的合作单位包括各国政府、资助机构、研发机构、大学、相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等,如粮农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湄公河管委会、国际水生资源管理中心、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亚太经合组织、东盟、欧盟、丹麦国际开发署、英国国际发展署、澳大利亚国际农业研究中心、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国际发展研究中心、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亚洲理工大学、世界自然基金、麦克阿瑟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
NACA通常在亚太地区开展一些技术支持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促进区域内的水产养殖系统的科学研究来促进技术发展,对水产养殖规划、研究、教育、推广和发展所需的核心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区域信息系统以支持规划制定、研究和培训,协助各成员的国家中心与区域中心的联系,协助各成员研究机构测试和使现有技术适应当地需要,协助水产养殖新技术的转让,促进各国专家、技术和信息的交流,制订促进女性参与水产养殖发展的方案,协助成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组织实施,进行与NACA目标相关的其他活动。
NACA未来打算加强建立和扩大水产养殖中心的网络,计划发展针对专门主题的网络(主题网),让成员机构以NACA的名义指导这些主题网的建设。成员政府机构、行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以参与到相应主题网中。成员可以有机会进行交流、合作、培训,并就相应主题达成共识。具体如下:一张是由很多研究中心组成的实体网,一张是内部数据库的虚拟网,通过这两张网,真正让NACA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一方面通过加强建立和扩大水产养殖中心的网络,建立更多的指导中心,联合更多的国家或者研究机构加入,并将不同的参考中心进行分类,进行专业方向的定位,促进企业、政府、科研院校、国际专家团队等的相关合作,共同推动国际间的交流和发展;另一方面建立好NACA内部的专家资源数据库,通过技术人员、技术知识和资料的交流,加强国家和区域中心之间的机构和个人联系,从而提供一个更便捷的交流网络平台,使成员国可以更便捷的利用NACA专家资源,通过国家间技术合作促进水产养殖发展,更大地发挥NACA在亚太地区的作用:NACA可以作为“合作中心”服务其成员国,在政策制定、科研创新、教育培训、贸易发展和社会公平方面等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
三、我国参与NACA事务的实践
NACA在三十年发展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国际范围内及区域的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主要包括水产养殖人员培训、能力建设、技术支持、信息交流、政策和战略发展、成员间合作促进交流合作等。我国参与NACA事务主要包括合作平台建设、和NACA开展不同学科项目合作研究、对渔业专业人才进行培训和区域间成员进行交流互访等方面。
(一)合作平台搭建
自NACA成立起,原农业部国合司就提供经费资助NACA,并根据协议指定代表积极参与NACA事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作为NACA在中国的区域指导中心,参加NACA一年一度的管理理事会会议[8]、技术咨询委员会会议及NACA主办的各类研讨会,共同商议亚太地区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事宜。2019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黄倢研究员当选NACA新一届总干事,这是NACA成立近30年来我国专家首次担任总干事,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与亚太地区在水产养殖政策、科技、教育、产业、贸易等各领域的全面合作交流水平。
(二)合作项目研究
1.稻田养鱼技术指导及生物经济模式研究项目:通过参与综合养鱼体系经济生物模式数据分析,追踪该模型的经济可行性,进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1989年,FAO和NACA联合出版了《中国综合养鱼》教材,在亚太地区广泛推广了这种资源效率高、产量高、低风险和环境友好的水产养殖生态系统[9]。
2.区域技术合作项目——水生动物的负责任行动计划:该项目由NACA于1998-2001年实施,项目创建了符合国际标准的亚洲区域水生动物卫生防疫标准。经过广泛磋商,于2000年发表了《亚洲区域负责任水生动物健康管理技术指南》及其相关实施计划《北京共识和实施战略》。亚太区域的20个国家政府认可并执行了这些准则。
3.水生动物疾病季度报告项目:NACA、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于1996年共同组织了一次关于亚太地区监测和疾病报告的专家咨询,旨在亚太地区建立区域监测和疾病报告系统和季度水生动物疾病报告系统(QAAD)。中国的3家OIE参考实验室参加了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能力比对,系统收集和整理疾病数据,及时了解该区域存在或不存在的疾病问题,为成员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亚太很多实验室有效提高了疫病诊断能力。
4.水产养殖可持续行动计划项目:研究水产养殖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改良的农业系统和管理实践,改进的环境治理和政策调整和加强区域间合作,改善可持续性水产养殖环境,为各国政府、区域和国际机构处理水产养殖可持续性的关键问题提供了行动基础。
5.降低亚洲地区海水养殖对天然饵料鱼的依赖项目:合作单位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四国渔业机构,中国执行地为湛江,项目降低了养殖业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依赖程度以及对养殖环境的不良影响。
6.亚洲地区水库和湖泊渔业开发战略项目:了解亚太地区湖泊水库渔业的现状、汇集亚洲湖泊和水库渔业管理和水产养殖发展方面的不同经验、探讨生态保护与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通过国际合作在亚太地区推广湖泊水库生态渔业模式,为亚洲区域编写重要的案例研究报告,以实现渔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三)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
NACA通过在中方举办综合养鱼短期培训班、海参扇贝养殖示范培训班、鱼类健康养殖培训班、鱼类亲本培育培训班等推介水产养殖新技术,促进各国专家、技术和信息的交流,制订促进女性参与水产养殖发展的方案,协助成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组织实施。30年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为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培训了154名渔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很多学员成为亚太地区水产养殖发展的领导者,如尼泊尔渔业发展主任S.K.Pradhan先生、缅甸水产养殖部副主任UKyawMyoWin先生等。
(四)交流互访和专题研讨
我国先后邀请包括NACA总干事在内的49人次管理和科研技术人员来华考察交流,参加NACA的技术咨询会议和管理理事会共43次,参加专题学术研讨会11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曾派出4人次去NACA的菲律宾中心培训一年并全部获得硕士学位,派10人次去菲律宾中心参加短期培训共计12次[9]。——论文作者:袁媛,袁永明,代云云,敬小军,龚赟翀①
相关期刊推荐:《渔业经济研究》是专业理论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渔业的方针、政策,刊登地区经济和渔业经济的理论探讨和调查报告,开展渔业经济工作各方面问题的研究。设有:发展战略、经济分析、理论研究、管理实践、问题探讨、研究进展、技术研究、地方渔业等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