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心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文史艺术 > 正文

阴阳哲学与情感主义———斯洛特阴阳哲学平议

发布时间:2021-05-06

  摘要现代以来西方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影响,基本上是单向的。而作为西方哲学家,斯洛特的阴阳哲学,却罕见地表现出了一种对中国哲学如何参与当代世界哲学创造进程的“回馈性”思考。斯洛克将阴解释为“接受性”,并以之为切入点,揭示出阴阳之间的互涵平衡关系,据此证明中国传统阴阳思想在重构当代伦理学、认识论及心智哲学中的理论意义。斯洛特对阴阳的重新诠释虽契合儒家阴阳学说的精神,却又是一种否定意义上的契合。儒家的阴阳思想,从“道”与“实存”的角度来看,体现的乃是“刚”和“通”的哲学精神。阴阳是以“刚”为本质的互涵一体关系。易道对他者具有感通、容受、敞开的“通”性,这种“通”依“刚”而有,阴并非如斯洛特所说的消极的“被动性”。在伦理观念中,斯洛特强调,情感是阴/阳的立足点,且所有情感都具有阴/阳特性。这对于理解儒家由情而显义、通情而达理的伦理观念,以及忠恕的处事原则具有重要价值。

阴阳哲学与情感主义———斯洛特阴阳哲学平议

  关键词斯洛特阴阳哲学情感主义接受性以刚涵通回馈性思考

  20世纪初以来中国哲学的系统建构,其思想的架构和概念的模式基本上来源于西方。西方哲学观念及其学术架构的植入,一方面引生了中国传统思想学术研究的现代转型,大大改变了其旧有的学术面貌和思想格局。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在运用西方哲学的学术和观念系统重构中国思想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经由现代诠释了的中国思想构成为当代哲学的一种思想要素时,它对未来世界哲学的思想进程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甚或可以具有哪些积极的贡献?现代以来西方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影响,基本上是单向的,上述这种中国哲学对西方哲学的“回馈性”思考,亦多发生于中国哲学学者的著述中。不过,这种“回馈性”的研究,却构成了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迈克尔·斯洛特《阴阳的哲学———一种当代的路径》①一书主要的理论向度和思想目标。这在西方哲学家的著作中,确属罕见。

  近十余年来,斯洛特以极大的热情致力于对中国传统哲学阴阳思想的现代诠释。在他看来,西方哲学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理论缺陷,而一种经过现代诠释的阴阳概念,则能够弥补这些缺陷,使西方和世界哲学的未来发展,获得一种方向性的调适。斯洛特曾在2015年发表过一篇《重启世界哲学的宣言》②。“宣言”指出,西方哲学习于从概念上区分认知与情感,坚持一种贬低情感的过度的理性主义进路,在一些哲学的基本预设和进路上存在根本性的错误,这导致了其在处理各种重要哲学问题上的自身限制和平衡性的缺失。而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则肯定情感对于诸哲学核心问题的重要地位,坚守一种阴阳相分相济的思想进路,正可成为西方哲学突破其自身限制,寻求哲学的平衡性,以开启未来世界哲学新方向的思想动力和资源。斯洛特甚至把中国哲学的阴阳观念视为能够使哲学中一些重要的“永恒问题”转变出其自身本有价值的一块“点金石”(第7、469页)。因此,他热情地鼓励中国哲学家“无需心生怯意”,“要自信满满地”去按下未来“哲学的重启之键”,以对未来世界哲学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5年初夏,斯洛特教授应廖申白教授之邀莅临北京师范大学,以“阴阳的哲学”为题,为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伦理学专业的研究生作了为期一周的系列讲座。之后,斯洛特教授对这次讲座所表述的“阴阳哲学”的思想作了进一步深入系统的阐发,并于2018年出版了《阴阳的哲学———一种当代的路径》一书①。该书致力于将“中国思想和西方思想这两种伟大的世界性传统从根本上合为一体”(第13页),可以看作是对上述“重启世界哲学的宣言”之思想内容的展开和理论的论证。斯洛特教授所表述的阴阳哲学思想,与笔者长期以来有关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的思考颇相契合。从中笔者领受到了一种哲学精神的激励和不少思想的启迪,油然心生一种“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孟子语)之感。

  《阴阳的哲学》一书以阴/阳作为思想的架构,而其内容则表现为一种情感主义的哲学系统。本文仅就作为此书核心思想的阴阳观念及其伦理意义,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二  斯洛特认为,中国哲学中包含着一些重要的概念,如阴/阳、心(heart-mind)、道(theWay)、天(Heaven)等。而阴/阳概念在其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刻、更好地理解西方哲学一直必须应对并且至今仍在面对的一些重要的论题和问题”(第11页)。因此,对阴/阳概念的解释,在该著中具有一种诠释原则和思想图式的基础性意义。

  在斯洛特看来,“理想的成人生活”或好生活应体现出一种阴/阳的平衡。需要指出的是,斯洛特所主张的这种阴阳平衡的观念,主要取自儒家或那些属于儒家传统的哲学家,更确切地说,它实质上“是一种从伦理学的角度重新解释后的儒学版本”(第81页)。《阴阳的哲学》一书对阴/阳观念及其互补和平衡关系的探讨,实可以看作是经由斯洛特独特诠释视角所展现的一场西方哲学与儒家哲学的深刻思想对话②。《阴阳的哲学》一书的思想架构虽借助于中国哲学传统的阴阳观念,却并非对这一传统观念的现成运用,而是意图通过对阴阳概念及其互补关系的重新诠释,使之具有对当代哲学尤其是伦理学思考的相关性或切合性,从而能够将其运用于对当代伦理学、认识论及心智哲学的分析和重构。

  《阴阳的哲学》第一章对阴/阳这一对概念做了新的诠释。斯洛特把“阴”诠释为“接受性”,把“阳”诠释为“主动的、理性的控制”。认为生活的理想状态,就是要达到“一种在接受性与理性的控制之间的阴/阳平衡”(第15页)。依照斯洛特的看法,阴/阳的观念,既相对区别又相互关联。《阴阳的哲学》经常用“相互联系”“相互包含”“互补”“平衡”“融合”这样的词语来表述阴阳的统一关系。而在笔者看来,斯洛特阴/阳平衡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阴”与“阳”在其自身中即包涵其与对方的内在关联性,而非把“阴”“阳”理解为两个分离或独立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斯洛特说:“被理解为接受性的阴在其自身之中为一定量的理性的控制留出了空间,而被理解为理性的控制的阳在其自身之中也为一定量的接受性留出了空间。”(第83页)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该著第一章用一节(第五节)的篇幅来总结和论证此义,突出地表现了斯洛特阴/阳互涵观念的这一思想特点。而斯洛特阐述阴/阳互涵的思想,又以提出“接受性”来规定“阴”的概念内涵为其理论的切入点。

  《阴阳的哲学》一书分析西方哲学和儒家哲学的特点,认为西方哲学过于重视“阳”即理性的控制,而忽略了“阴”即“接受性”一面;同时,儒家哲学虽然区分阴与阳,但却缺乏“自主性”的观念,而其所理解的“阴”,则常与“温顺、顺从等性质”,亦即“被动性”联系在一起(第57页),因而儒家哲学的阴阳思想,亦不能明确持有“接受性”这一观念,并且,在中文中也找不到能够与“接受性(receptivity)”准确对应的词汇。因此,用“接受性”这一观念来诠释“阴”,便成为《阴阳的哲学》一书借以论证上述阴/阳互涵平衡思想的核心一环,斯洛特亦特别强调这一点:“用‘接受性’这一术语所能做的工作不仅对中国思想,而且对世界哲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我们以一种与我们这里对阴的阐释不同的方式来阐释阴,我想,我们关于阴和阳的解释的这些成果就不可能取得了。”(第463页)而这一点,对于理解斯洛特阴/阳平衡的思想,亦具有特殊的理论意义。

  斯洛特写作《阴阳的哲学》,是要为“西方的哲学问题提供一种阴/阳的中国式解答”①,其问题意识和表述的方式都是西方的。他提出“接受性”这一概念来解释“阴”,其理论的目的,就是要在西方哲学和伦理学之理性、“主动性”的指向中,涵容一种对他者的开放、宽容和接受的维度。斯洛特强调,“接受性”是一个内涵“主动性”意义的概念。一个具有“接受性”的行为,必然包含着对其所接受者的积极的回应。而儒家并未在“被动性”与“接受性”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儒学所谓“阴”,具有一种单纯温顺、顺从的,纯粹被动、消极性的价值和思想取向,因而缺乏对他人它物之积极“回应性”的维度,这使它无法将对他人它物需求的感受和反应转变为某种积极的具有目的性的行为。从阴/阳的关系来说,这种消极被动性的“阴”的观念,就无法在其自身之中建立一种与“阳”的内在关联性(第67页)。“一个具有接受性的人能够以某种方式对他们所领会或接受的东西作出回应,而一个被动性的人顾名思义则不会如此”(第83页)。“因此,当我们接受并领会其他人的态度和动机时,就有某种目的性的或目标导向的以及某种程度上的主动控制在被运用……领会的热情以及领会的指向性或目标导向性完全是接受性而非被动性的典型特性(人们可以说接受性类似于倾听,而被动性类似于听到)。因此,我想你们可以看到,接受性含有或者涉及一定量的理性的控制”(第85页)。斯洛特提出“接受性”这一概念以解释“阴”,就是要突出“阴”这一观念自身中必然包涵“阳”,包涵理性的控制和力量这一思想要义。当然,“理性的控制也必定涉及或包含一定量的接受性”(第85页)。人们认识对象,应对环境,处理人际关系,进行归纳、演绎、计划、选择、思考、决断的活动,必定要对其所关涉的人、物、情势、事态保持一定程度的开放与接受的态度,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这表明,“阳”或理性的控制在其自身中亦包涵“阴”或接受性的内容。

  相关知识推荐:怎么降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难度

  阴阳各在其自身中的相互包涵,表明阴阳并非某种可以相互分离的抽象要素,任何一种合理的存在,包括我们的伦理、认识、心智的活动,也都必然包涵阴阳两面的互涵统一。“我们的讨论清晰地表明:阴与阳、接受性与理性控制不是以某种方式偶然地聚合在常常包含阴和阳要素的某些整体性状态之中的分离的个别要素。相反,无论人们将这些区分切割得多么精细,或者无论将解释的脉络延伸得多么深远,阴与阳似乎都一定是被包含在一起的并且一定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第87页)。该著第一章最后一节特举中国古代太极图所表现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观念为例来印证这一点。斯洛特自信,上述以“接受性”与“理性控制”之互补互动的平衡所重新解释了的阴/阳概念,不仅与中国古代这种常见的阴/阳符号的特点相一致,而且能够揭示其潜在的理论意义,赋予其“更为宽广的伦理学/认识论的视域”(第65页),因而使其对于当代伦理学乃至整个哲学的思考具有充分的相关性和基础性的意义。

  总而言之,斯洛特以“接受性”来诠释“阴”,并以之为切入点,揭示出“阴/阳”在其自身中包含与对方的内在关联性,据此证成了阴/阳的互涵平衡对于人的德性、行为、生活、认知、心智之普遍性、必然性的意义。这为古来西方哲学从认知或理性主义传统所提出的,我们当下仍须面对的种种哲学问题,开出了一种新的思考和解决的路径,或者按斯洛特教授的说法,为世界未来的哲学,提供了一个“重启之键”。这一点应是《阴阳的哲学》一书在哲学的理论建构方面真正深刻和有创意之处。同时,斯洛特对阴阳观念所作的理论解释,亦多能切中儒家阴阳思想的精神本质,给中国儒家学者以深刻的思想启迪。考虑到斯洛特教授只是在最近十余年才开始接近中国哲学,笔者不禁对他作为哲学家的敏锐的理论直觉和深刻的思想洞察力心生一种惊叹和敬佩之情。

  三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斯洛特作为一位西方哲学家,是在用“分析哲学的技巧”来解释儒家的阴阳思想,因此,这种解释与儒家哲学本身的思想理路还是有相当的距离的。如前所述,《阴阳的哲学》用“接受性”来解释“阴”,认为在其中包含有“自主性”、主动性、开放性的思想内涵,这一解释颇能切合儒家阴阳学说的精神。不过,这种切合,却又是在一种否定意义上的切合,因为在斯洛特看来,儒家“阴”的概念,虽可归属于“接受性”,却只有一种消极的“被动性”的取向。这一解释,与儒家的阴阳学说又是不能相应的。

  儒家的阴阳思想在《易传》中有系统的表达,通过《易传》,我们可以对其有确切的了解。《易传》的阴阳思想,可以从“道”和实存两个角度来看,它所体现的乃是一种“刚”和“通”的哲学精神。

  在《易传》的哲学系统中,阴阳是“道”自身内在而不可分割的两方面规定。《易传》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①,“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具体言之,乾阳之德为刚动,主创始;坤阴之德为柔静,主成就。刚动作为乾阳之性,其特质为流动、弥漫和连续,《易传》称之为“辟”,意谓一种创生开辟之势能;柔静为坤阴之性,其特质为静止、收敛和凝聚,《易传》称之为“翕”,意谓一种柔止收聚以成形质之势能③。“道”因其乾阳刚动之势能而能生物,因其坤静柔止之势能而能成物。易道以刚动、连续、开辟而内涵柔止、分化、收聚,因而具有个体化的生成原则,而展开为一品物流形的生生历程。应当注意的是,“道”虽涵具阴阳,然乾阳始终是其主导性的原则,坤阴则处于辅助性的地位。《周易》卦序首乾次坤,表明其首出的原则为乾阳,这与殷易《归藏》首坤次乾的精神指向是不同的。易道“生生”④,所表现的哲学精神,首先是一种“刚”或乾阳刚健的精神。因此,儒家所言阴阳,不仅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更是一种以“刚”为本质的互涵一体的关系。同时,易道以乾阳为主而辅之以坤阴,动而有止,开而有阖,辟而能翕,故能容受且与宇宙万有相感通,又表现了一种“通”的精神。《系辞传上》:“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这个“感而遂通”,是易道所具有的一种对于他者的感通、容受、敞开性的维度。这个维度,就是斯洛特教授所说的“接受性”,不过,此“通”乃依于“刚”而有者,它表现为一种创造性的感应和敞开活动,并非一种消极的“被动性”。在这一点上,儒家哲学与斯洛特所称西方哲学的“主动性”指向,并无不同。

  个体事物的存在亦如此。易道落实于万物之实存,个体事物亦内在地涵具阴阳两个方面。实存之物作为某种定在,当然相对而有其或阴或阳的显性特征。如男女相对,男为阳,女为阴。夫妻相对,夫为阳,妻为阴。父母相对,父为阳,母为阴。君臣相对,君为阳,臣为阴。不过,人与万物皆源出于“道”,故亦各涵具阴阳。因此,在儒家的伦理系统中,个体于社会生活虽相对而有阴或阳某一方面之显性特征,但每一个体存在自身又各具阴阳,并以阳刚为其主导性原则,依各自不同的社会分位而表现出其“阳刚”之性。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梁漱溟先生便用“刚”这一观念来概括孔子和儒家的哲学精神,认为儒家的文化态度是“阳刚乾动”“情感充实”“奋发向前”的,“刚之一义也可以概括了孔子全部哲学”⑤。梁先生对儒家哲学和文化精神的概括是准确的。同时,由于坤阴之柔止收聚乃从属于道之刚动的一个个体化成物原则,因而儒家所理解的个体性,亦非一种相互封闭性的单子或原子式存在⑥,而具有相互感应、感通的敞开性,并由之而共成一“太和”的存在境域⑦,其伦理和价值观念亦表现出一种“刚”和“通”的精神。儒家这种以“刚”涵“通”的哲学和伦理精神,亦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在处于不同社会分位的个体存在及其实践中。斯洛特的伦理观念,强调情感对于理性、理由的基础性地位,认为“情感为阴/阳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立足点。所有情感都具有一种阴/阳特性,这种特性构成了一种情感之所以成为情感的本质所在”(第149页)。这一点,亦颇适用于理解儒家的道德伦理观念。儒家仁、义、礼、智、忠、信等伦理价值、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及其人格的实现方式,皆建基于人的情感之真实。——论文作者:李景林扈继增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