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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互联网 +”背景下的刑法学教学

发布时间:2021-04-13

  【内容摘要】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教育”的模式应用而生,互联网具有广泛性和便利性,能够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素材和内容,将“互联网+”应用到刑法的教学中,能够极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并为学生展示更多的学习素材,让学生能够了解社会热点事件,并通过互联网观看更多实务审判案例,极大的提高了刑法教学的效率。本文分析了“互联网+”在刑法教学应用的重要性,探究了“互联网+”下刑法教学的现状,提出了教学的策略。

探讨“互联网 +”背景下的刑法学教学

  【关键词】刑法;“互联网+”;策略;现状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往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思路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已经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符合,对于刑法教学而言,其实践性比较强,需要学生在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之后,能够在实践中灵活的应用,解决更多现实问题,因此教师就需要创新教学模式,通过互联网的优势和特色,融入更多实践案例、教学项目以及资料等,提高刑法教学的效率。

  一、“互联网+”在刑法教学中应用的重要性

  (一)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在新时期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刑法学习是一个不断内化和提升的过程,法律的学习需要紧密的结合法律修改、变化以及编制等多个方面的要素,不断充实自身和自我提升,这样才能与时俱进,符合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具备清晰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将“互联网+”应用到刑法教学中,能够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并展示出学生在刑法学习中的能动性,鼓励学生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搜集资料、整合学习资源,并构建完善的学习体系,进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信息的搜集能力、资料的应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因此互联网在刑法教学中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有助于增强职业素养

  法学教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其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也需要与其他的学科相互交融,并充分考虑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让学生在扎实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并掌握更多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在以后的实务工作中能够展示出法律的本质;利用互联网能够优化刑法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学改革,并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对学生的思想、认知、行为等方面进行培养,可以通过在线法律咨询、互联网普法活动等方式,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务中,进而让学生熟练法律应用,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

  二、“互联网+”下刑法教学的现状

  虽然在“互联网+”模式下,刑法教育教学的方式以及理念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但是从整体上而言,教师对互联网教学资源的应用效率还不够高。首先,很多教师在开展刑法教学时,采用比较传统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灌输式的讲解,学生的能动作用难以体现,加上法律专业招生人数的扩大,学生在小组讨论和探究中的效率不强,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也难以有全面的掌握,因此设置的教学方案就会出现偏颇。现阶段很多刑法学教师将精力放在对学生法条的讲解中,学生也多以笔记、法条背诵作为刑法学习的方式,刑法教学缺少个性化与多元化,使得学生难以全面理解法条的内涵与应用。

  相关期刊推荐:《法制博览(中旬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社科类研究性学术期刊。设有:博文论坛、热点笔谈、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司法实践、法制园地、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治论坛、学术前沿、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栏目。

  其次,目前部分刑法教师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充分,在课堂上仅仅采用多媒体对知识点进行展示和讲解,而对更多的互联网教学设备的教学功能没有开发和利用,互联网在刑法教学中呈现出简单化和重复化的特征,难以调动学生对刑法学习的积极性。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法律公众号、教学App等大量涌现,众多的在线教育平台也为刑法教学提供了更多的资源,但是这些资源鱼目混杂,需要教师对其进行甄别和判断,为学生选择适合的教学资源和内容,这样才能够提高互联网在刑法教学中的使用效率。但是现阶段部分刑法教师在教学中,对资源的审核与判断比较欠缺,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一些不准确的内容进入到教学环节中,降低了刑法教学的严谨性。此外,在互联网的应用中教师难以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的衔接起来,没有发挥在线教学的实际效果,有些学生存在线下机械刷课的现象,难以将互联网教学的效率最大化。

  三、“互联网+”在刑法教学中应用的策略

  (一)创新教学理念,拓展教学资源

  在新时期下,刑法教学中教师要积极的创新教学的理念,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构建“以生为本”的教学思路,切实展示出学生在刑法学习中的能动作用,并通过为学生拓展教学资源的方式,延伸学生的知识面,并掌握更多的刑法知识,促进学生能够全面发展。首先,教师应该具备信息意识,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将传统单向的灌输,转变为多项的交流,将封闭的教学,调整为开放的自学和探究,对每个学生在刑法学习中的实际情况进行整合,进而通过制作针对性的互联网教学课件,开展分层教学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对刑法学习的需求。其次,在“互联网+”下,刑法教师还应该汇总互联网中的教学资源,将社会案例引入到教学环节中,让学生进行探究和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务能力。如:将《今日说法》中的案例制作为教学案例,并对网络议论较高的案例进行剖析,如“于欢案”“电信诈骗案”等,让学生能够认清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防止学生陷入到理解盲区;同时教师也可以利用多媒体为学生展示刑法专业论文、刑事发展最新的知识和理念等,帮助学生内化和吸收刑法知识。

  (二)利用在线教育,激发学习兴趣

  刑法教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与时效性,尤其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下,刑法学习必须要具备一些前瞻性的认识,能够对新型的犯罪方式有准确的界定,因此这就需要不断的延伸学生的学习范围。现阶段的微课、慕课等在线教育平台,能够通过简短的教学视频,为学生呈现出刑法学习中的重点知识与难点知识等,让学生能够从多个角度和领域中分析犯罪事实,判断罪名和罪数。在刑法教学中教师不仅需要扎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同时还应该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内容,让学生将刑法知识应用到实践场景中,有效的将理论性教学与实践性教学衔接起来,比如:教师可以先使用微课为学生讲解重点知识;然后设置在线讨论环节,让学生交流并探讨学习中的困惑,教师对这些困惑进行集中讲解和指导;最后结合线下模拟法庭、实务案例等方式对在线教学的内容进行吸收和强化,尤其对于刑法分则的相关内容,更适合融入实践案例和线下探究,因此教师就需要在开展互联网教学时,结合教学的内容,体现出在线教育的针对性,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对刑法学习的热情。

  (三)优化教学内容,增强教学效率

  在“互联网+”的教学背景下,刑法教师在教学中还应该优化教学内容,尤其在选择互联网教学资料以及资源时,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核与判断,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学案例和内容,并制定更加清晰的互联网教学计划,防止互联网教学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同时教师还应该增强自身的信息意识,对各种教学软件以及设备等熟练应用,为学生呈现出丰富的网络教学方案,全面提升刑法教学的效率。比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不合法的使用个人信息等案例,教师可以将学习的主导权交由学生,为学生设置学习项目和任务,以小组为单位,让学生利用互联网自主搜集资料,整理刑法知识,判断法律事实和行为,最终完成学习的任务,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在“互联网+”的教学中占据主导力量。同时也可以让学生观看“庭审直播网”上的刑法审判,对开庭的流程、律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等角色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并通过阅读审判文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互联网技术能够优化刑法教学的内容,并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学习自主性,有助于刑法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束语

  在素质教育下,刑法教学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不仅要展现出教学的实践性、时效性和广泛性,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延伸和拓展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素材,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性教学衔接起来,扎实学生的理论功底,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应该对“互联网+”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然后利用在线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并优化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教学效率,让学生能够成为刑法教学的主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论文作者:宁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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