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展与学科取向
发布时间:2021-02-22
【摘要】在回顾和梳理了“传统民居”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传统民居研究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现状,探讨了我国传统民居研究对各学科关于乡村聚落研究的借鉴和取向。认为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思路已不再固守于单学科研究的纯粹性,而是倾向于跨学科的交叉融合和集成研究;其研究内容不再局限于对孤立单体的静态描述,而是倾向于共时性和历时性双管齐下的研究策略;其研究方法不再止于基于建筑学的图景描述和调查测绘,而是逐渐走向开放与复合的综合研究。
【关键词】传统民居;研究进展;学科取向
“传统民居”即民间传统居住建筑,自古有之,无论国别,它与人类相伴,关系极为密切。我国的传统民居深受气候、地理、社会、经济、文化、思想、习俗的影响,凝聚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性,既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又具有重大的实用和艺术价值。在建筑界和文化界出现“全球性均一化”(globalblanding)现象的情况下,传统民居作为一种通过形式引导来发展地区特性、并反映其间差异的手段,已引发了社会及其专家学者的激烈讨论。另一方面,面对现代文明的冲击和城镇规划的改造,作为农耕文明象征的传统民居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如何做好保护和利用这些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也已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做好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梳理其研究历程和总结其学科取向显得十分必要。
1中国传统民居概念的确立
“民居”一词,可追溯到《礼记·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此处的“民居”有“使民众居住、安置”的意思。后来,“民居”演变为“民宅”、“民房”的含义,泛指普通百姓的居住之所,如,《新唐书·五行志一》就有“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馀家”的记载。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中国在先秦时代,‘帝居’或‘民舍’都称为‘宫室’;从秦汉开始,‘宫室’才专指帝王居所,而‘弟宅’专指贵族的住宅。……近代则将宫殿、官署以外的居住建筑统称为‘民居’。”[1]随着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加入到民居研究的队伍中,不同学者对“民居”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
陆鼎元认为:民居,指民间的居住建筑,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居“主要指传统民居,包括古代、近代,为了区别与现代新住宅而称”,广义的民居有两类,“第一,包括民间建筑,如祠堂、会馆、作坊、桥梁等。第二,包括民居群,即历史性文化街区,是整片成街成区的传统民居,而不是单栋建筑物”[2]。
单德启认为:传统民居“是指大体在建国以前,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城镇和乡村普通老百姓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居住建筑。由于这些民宅是成群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村(寨、堡)、镇、街区,其拓展范围就是中国传统民居聚落,包含在这些民宅群中所有的公共性建筑如祠堂、书院、家庙、鼓楼、风雨桥等等,以及商住建筑。当然,有些府邸、府衙、寺观、文庙、城隍庙等等涉官建筑,也会有机地包含在大型聚落如老城镇中,但它们不能称之为民居。”[3]
龙炳颐认为:“民居不单指住宅,在中国的农村社会中,民居建筑还包括祠堂、庙宇、书塾、戏台等;在城市中,则包括一层或二层的临街店铺,有按行业分类的专门商店,如医馆、药铺、钱庄、客栈等,也有供应居民日常生活的米店、蔬菜水果和杂货店等。”[4]
谭刚毅认为:民居“主要是指平民百姓(内在者)出于生活的需要和内在精神的需要而自发创造形成的建筑物和人居环境,包含城镇、聚落、民居、宗庙等在内的土地和土地上的物体构成的综合体,是包括自然和历史文化在内的整体系统。”[5]
整合各专家学者的意见,大体可以形成这样的认识:民居是传统民居的简称,指传统民间的居住建筑,其布局、结构、建材、装饰等均与现代建筑不同,与历史时期皇室、贵族、官署以及隶属国家兴办经管的建筑亦有别,因而,传统民居首先是与现代建筑、上层建筑和官办建筑划清界限。其次,民居的创建者和使用者是大众百姓,既指普通乡民,也包括生活在城区的市井平民,一切出于生活和精神需要修建的住宅、商用、宗教、公用、文化、交通、军事等建筑均隶属其中,城乡之间皆有分布。再次,“民居”前缀“传统”一词,意在强调民居经济、文化的特性和时代范畴。对“传统”的理解,“其实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在时间上、空间上和使用功能上相当宽泛的概念。”[6]“指历代传承下来的具有本质性的模式、模型和准则的总和”[7],因而,传统民居“既不是指最原始的住居,也不是指某一特别时段的住居,而是指发展到今天之前所存在的、已形成一定的文化定式与物质形态的较具典型意义的住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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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国际学术相接轨,同时凸显我国本土化和地区性建筑的重要性,建筑界逐渐开始使用“乡土建筑”这个术语。“乡土建筑”英文写作vernaculararchitecture,其中,vernacular出自拉丁文vernaculus,译作土生土长的,西方早期的乡土建筑被叫作“遮蔽所”(shelter),后来泛指在乡土环境中生长的所有建筑。保罗·奥立佛在《世界乡土建筑百科全书》中为其归纳了几个典型特征:本土建筑(indigenousarchitecture)、匿名建筑(anonymousarchitecture)、自发性的建筑(spontaneousarchitecture)、民间建筑(folkarchitecture)、农民(peasant)的或乡村(rural)建筑、传统建筑(traditionalarchitecture)[9]。简言之,乡土建筑就是“乡村中土生土长的建筑,即农村里的建筑,包括农村中的寺庙、祠堂、住宅、商店、书院以及亭、廊、桥梁、道路等一切建筑,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村落整体”[10]。与传统民居相比较,尤其是随着我国民居研究的升温与民居概念的拓展,乡土建筑与传统民居在研究内容上确有很多重叠。因此,就学科界定而言,陈志华建议用“乡土建筑研究代替民居研究”,认为“乡土建筑研究包括民居研究、其他各种建筑类型研究、聚落研究、建筑文化圈研究、也包容装饰研究、工匠研究、有关建造的迷信和礼仪研究,等等”[11],得到了建筑学界的响应。在实际研究中,一些学者将“乡土建筑”与“传统民居”等同起来①,甚有出现取二者合一的新概念——“传统乡土民居”②
尽管如此,“乡土建筑”与“传统民居”仍有不同。最大的差别在于,乡土建筑强调乡村文化孕育的聚居环境,是相对于市井建筑而言,城市内的传统住宅、商铺或形成的传统街区等并不属于其研究范畴。从这个角度看,“传统民居”的覆盖面要比“乡土建筑”更为广阔。“民居是本土的(local),传统的,日常的(everyday)或寻常的(common,ordinary),‘民居’这个概念似乎通俗些,也更符合‘乡土’的背景。”[5]既体现了民居的主体(平民百姓)与客体(居住建筑),又反映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言简意赅地归纳出人与建筑的依存与关联,彰显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较之“乡土建筑”的称谓,“传统民居”显得更为平实、亲切、熟悉和中国化。因而,建筑学之外其他专业的学者更愿意保持沿用“传统民居”这个术语的习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的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3年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传统民居建筑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文件指示,“传统民居是我国各族人民在悠久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并传承下来,具有地域或民族特征的居住建筑,因各地气候、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等差异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建筑形式,生动地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具备传统民居的条件是:
(1)与环境协调、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
(2)在传统生产、生活背景下建造,并传承至今;
(3)采用地方材料与传统工艺、由工匠和百姓自行建造;
(4)用于百姓家庭或家族居住。
由此,“传统民居”首次获得了来自官方的定义和评判标准。凡是存在争议的各类型居住建筑,均可以用上述4条原则作为判定的准绳。官方概念和相关标准的诞生,也许仍存在未尽全面的可能,然而却在一定层面结束了“传统民居”概念的纷争,为民居的调查和进一步研究铺下了扎实的基础。
2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展
2.1开拓阶段
20世纪30年代,在梁思成先生的倡导下③,中国营造学社侧重于古代宫殿、坛庙、陵墓、园林等大型古典建筑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龙非了(庆忠)教授眼光敏锐,结合考古发掘材料,对河南、山西、陕西等地的窑洞进行了实地考察,发表了首篇系统探讨民间居住形式的论文《穴居杂考》,引发了我国对民间传统建筑的关注。1930年代后期,刘敦桢教授在古建筑调查的过程中观察到各地民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开始指派专人对地方民居建筑进行专项调查,并在1940-41年的西南古建筑调查笔记中,首次辟专节记叙了各地民居的概况,将长期以来受忽视的民间建筑放到了与古典建筑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拓展了中国建筑史的研究领域。同一时期,地理学界的严钦尚先生对地方住屋也有所关注,在《西康居住地理》中认为“房屋为地理现象之一,与人生有密切之关系,其形式、聚散虽因人类意志而起变更,然其受自然环境之影响仍极明显;故房屋之研究在科学之新地学上,应予以特别重视,盖因其极富地理性也……其研究方法不在全部建筑之原理而在于所取材料形式,分布演变等诸端藉以说明房屋与地理环境之适应。”[12]并对四川西部村落的房屋型式进行了调查研究,这是我国地理学者有别于建筑学领域对传统民居进行探讨的首篇专文。之后,刘致平教授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专题专篇探讨了民居中的典范,如《云南一颗印》、《四川住宅建筑》,逐渐推开了我国传统民居研究的大门。
2.2兴起阶段
1950年代,刘敦桢教授以南京工学院建筑系为研究平台,创办了中国建筑研究室,多次深入基层采风,并以平面功能的分类方法展开了对中国各地传统住宅的研究,出版了《中国住宅概况》一书。之后,《徽州明代住宅》(张仲一、曹见宾,1957)、《吉林民居》(张驭寰,1958)和《苏州旧住宅参考图录》(同济大学建筑系,1958)的相继问世逐渐引发了建筑院校、设计院、科研、文物和文化部门等相关单位对全国各地民居进行建筑学层面的测绘调查热潮,民居建筑资料得到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收集与汇总。1964年,王其明教授代表中国建筑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技术交流会上宣读了《浙江民居调查》一文,更是激起了海内外对我国传统民居研究的广泛兴趣。我国传统民居研究方兴未艾之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停顿了下来。
2.3发展阶段
进入1980年代,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
第一个发展时期是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期,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组织专家编写的《中国民居丛书》和各地方出版社出版的民居丛书为成果代表,主要从建筑学角度和文化视角探讨传统民居的平面类型、功能分区、营建技材、装饰装修与艺术形式,重在民居建筑实例的汇集、展示和探讨民居的社会文化意义。这一时期,综合性研究专著开始问世,如《民居建筑》(陆元鼎,1988)、《中国居住建筑简史》(刘致平,1990)、《中国传统民居建筑》(龙炳颐,1994);分省研究成果突出,如《浙江民居》(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建筑历史研究所,1984)、《云南民居》(云南省设计院《云南民居》编写组,1986)、《福建民居》(高珍明、王乃香、陈瑜,1987)、《台湾民宅》(刘思源,1989)、《广东民居》(陆元鼎、魏彦均,1990)、《陕西民居》(张璧田、刘振亚,1993)、《新疆民居》(严大椿,1995)等;地区性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如《桂北民间建筑》(李长杰,1990)、《苏州民居》(徐民苏、詹永伟,1991)、《湘西民居》(何重义,1995)、《闽粤民宅》(黄为隽、尚廓、南舜薰,1992)、《楠溪江中游乡土建筑》(清华大学建筑学院,1992)、《湘西城镇与风土建筑》(魏挹澧、方咸孚、王齐凯、等,1995)等;各种针对民居建筑的实物研究和涉及传统文化的专题性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如《徽州明清民居雕刻》(汪立信、鲍树民,1986)、《丽江纳西族民居》(朱良文,1988)、《窑洞民居》(侯继尧、任致远,1989)、《四川藏族住宅》(叶启燊,1989)、《客家土楼与客家文化》(林嘉书、林浩,1992)、《中国民居装饰装修艺术》(陆元鼎、陆琦,1992)、《上海里弄民居》(沈华,1993)、《民间住宅建筑——圆楼、窑洞、四合院》(王其均,1993)、《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彭一刚,1994)、《台湾传统建筑匠艺》(李乾朗,1995)等。1988年,民居研究民间学术团体——中国民居学术委员会成立,组织召开学术会议的论文集如《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民居史论与文化》、《海峡两岸传统民居会议论文辑》、《中国客家民居与文化》、《中国传统民居营造与技术》等成为民居研究成果的汇聚营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95年底,全国各高校以民居、聚落为题材的硕博论文大约有50篇以上,关于民居和村镇建筑的论文大约有400篇,涉及到建筑、村镇、营造、历史、文化、民族、民俗等各个方面[13]。
19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入到全面发展的第二个时期。近20年来,中国传统民居的研究真正走向了繁荣。介绍和专门用于民居研究的工具书④和教材⑤问世,彩绘的科普读物开始与世界接轨,英文版、西班牙文版、阿拉伯文版、汉英对照等多种语言的民居文本大量涌现⑥。这一时期,综合性研究著作更为系统和庞博,如《中国传统民居》(荆其敏,1999)、《中国民居建筑》(陆元鼎、杨谷生,2003)、《中国民居研究》(孙大章,2004)、《中国村镇建筑文化》(李百浩、万艳华,2008)、《中华民居——传统住宅建筑分析》(刘森林,2009)、《中国民居文化》(刘丽芳,2010)等。分省研究从原来较为单纯的民居研究实例演变为结合民居源流发展与类型特征的全面阐述与分析,逐渐步入到理论探索阶段,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与民居专业学术委员会合作重新出版的中国民居建筑丛书为典型代表⑦。地区性研究视野更为开阔,区域面覆盖更广,民居研究与村镇以及乡土建筑形成整合,如对南方⑧、北方、西南、赣粤⑨、西北[14]、闽台[15]、豫南[16]、雷州、广府⑩、恩施[17]、徐州[18]等地的民居探索,以及以民系为研究范围的成果代表,如《客家民系与客家聚居建筑》(潘安,1998)、《中国东南系建筑区系类型研究》(余英,2001)、《湘赣民系民居建筑与文化研究》(郭谦,2005)等。专题性研究百花齐放,与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反映在对少数民族民居的研究方面,如《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杨大禹,1997)、《庇荫——中国少数民族居住文化》(罗汉田,2000)、《中国朝鲜族民居》(金俊峰,2007)、《少数民族民居》(叶禾,2008)、《人类学视野中的剑川白族民居》(杨晓,2013)。以民居类型为研究主题的成果代表如《北京四合院》(陆翔、王其明,1996)、《中国窑洞》(侯继尧、王军,1999)、《永定客家土楼研究》(胡大新,2000)、《陕北窑洞民居》(吴昊,2008)、《中国传统民居——福建土楼》(黄汉民、马日杰、金柏苓,等,2011),以及由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手绘中国民居百态系列丛书。以民居营造为研究主题的成果逐渐增多,如《中国白族传统民居营造技艺》[19],以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文化·认知与营造系列丛书和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以民居保护为研究主题的成果开始显现,如《传统民居价值与传承》(朱良文,2011)、《峡江民居:三峡地区传统聚落及民居历史与保护(戊种第9号)》(李晓峰、李纯,2012)、《徽州古民居分类保护利用技术策略及其细则》(何路路、吴永发,2012)。个案研究成果丰硕,民居研究走向微观世界,如对晋商宅院的研究,以一个个村落为调查对象,运用历史、文化和建筑学进行综合研究的成果代表《中国村居》(李秋香,2002),其他如《北京古山村——川底下》(业祖润,1999)、《千古一村——流坑》(周銮书,1999)、《美坂村——福建永安古村落》(张红霞,2002)以及由重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乡土建筑系列丛书。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国际视野的民居研究与民居比较研究肇兴,如《世界传统民居——生态家屋》(荆其敏、张丽安,1996)、《风格迥异的民居/世界民族知识丛书》(赵效群,1999)、《中日居住文化——中日传统城市住宅的比较》(曹炜,2002)、《中西民居建筑文化比较》(施维琳、丘正瑜,2007)、《中国与东南亚民居建筑文化比较研究》(施维琳,2008)等。此外,历史时期的中国民居研究开始提上日程,如《东阳明清住宅》(洪铁城,2000)、《两宋时期的中国民居与居住形态》(谭刚毅,2008)、《甘肃古代民居建筑与居住文化研究》(唐晓军,2012)。
2.4研究现状
结合当前研究成果看,我国传统民居的论著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建筑学及其相关领域学科的研究,注重民居建筑在形式、结构、营造、艺术等方面的归纳和总结,旨在为现代建筑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二是基于人文、社会学科的考察,注重民居建筑在社会功能、文化意义方面的分析和探讨,目的是揭示民居建筑现象的差异与成因,思考地域民居与自然、社会、思想、文化、观念等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说,无论从论著的数量还是研究的深度,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都有了质的发展。其研究内涵不再仅仅局限于民间住宅,而是对传统聚落中祠庙、书院、戏台、客栈、商铺等各类建筑展开探讨。同时,在外延方面也不再局限于建筑平面、梁架、造型和装饰的研究,而在将民居研究同社会、文化、哲理思想相结合,与民居形态、民居环境相结合,与民居保护、改造、发展相结合[2],从纯粹的建筑单体考察逐步走向对各类型乡土建筑的群体组合和对村镇结构、聚落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展与学科取向熊梅ResearchSummary研究综述106城市规划CITYPLANNINGREVIEW2017年第41卷第2期VOL.41NO.2FEB.2017形态以及民居赖以生存的总体环境的系统关照,从以文化视角考察民居建筑的社会生活背景转变为对民居建筑之间和区域聚落之间的差异性与关联性的剖析,进而对民居聚落背后的社会组织和文化圈进行解读和诠释,试图广泛探讨社会、文化、历史和地理等因素与民居建筑的互动关系。
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视域已然从建筑学范围扩展到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考古学、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美学等多个学科,涉及到文化领域与传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都发生了新的转变:一是从聚落空间角度和乡土建筑角度开展聚落(村落)研究;二是分别从民居影响因素、建筑结构体系、历史民系的角度,讨论建筑、聚落(村落)相互关系的区划和谱系研究,经过这样的转型,建筑不再停留在“功能——形式”的认识范畴,而是被置于更广阔的人类文化中去思考[20]。其研究方法已经从单学科研究进入到多方位、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且不再局限于一村一镇或一个群体,而要扩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地域、一个民系的范围中去研究[21],更加注重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和多元化方法论的整体运用对民居理论研究的促进作用。
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民居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研究民居建筑特点的只注重对形式和空间组织的原则进行解析而很少真正试图去理解民居成因的社会和文化因素;而研究民居的社会和文化问题的似乎又缺乏足够的技术手段来分析民居的建筑形式和空间组织的特点,因此很难信服地建立起民居的形式、空间组织和社会功能、文化意义之间的联系。”[22]中国传统民居的物质空间研究与社会文化研究始终未能得到系统的融合。此外,民居研究的个案在数量上有所增多,但研究的方法仍有待突破;研究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整体的、系统的研究框架还未形成;研究视角有所拓展,但研究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同学科范畴的综合研究正在展开,但静态分析与动态研究相结合,从众多个案中总结一般原理的专门化、规范化的研究理念还不成熟;具体到研究资料的判读与诠释上,还有未尽全面、避重就轻、甚至模棱两可的情况。
3我国传统民居的学科取向
聚落就是人类的居住地,是历史长河中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和协调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经济、民俗、文化等状况,体现着劳动生产方式的差异。居民房屋的集合其实就是规模有别的聚落,不同形式的民居建筑传递着不同的聚落文化理念,作为组成聚落的细胞——传统民居,则成为了一个聚落极富地域特征的典型代表。可见,传统民居与乡村聚落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有鉴于此,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发生了显著的转型,地域建筑文化研究的触角逐渐伸向聚落内的其他乡土建筑,乃至对乡村聚落进行整体思考。吴良镛先生就力主“将建筑从房子的概念延伸至聚居(Settlement也指聚落)的概念”[23],强调对人居环境进行系统综合的研究,学术界以“传统民居聚落”为主题的科研成果逐渐增多起来。
传统民居和乡村聚落尽管都属于地理实体的研究范畴,然而,两者的研究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绝不能简单地将二者等同起来,甚至发生概念偷换。联系近年来国内乡村聚落研究的进展看,其主力军为地理学者,社会学、历史学、建筑学、环境科学、城市规划等不同学科也有积极参与,主要集中在乡村聚落的空间分布及其影响因素、乡村聚落的景观与生态环境、乡村聚落空心化、乡村聚落土地利用与空间变化、乡村聚落的形态与分类、新农村建设、乡村聚落体系以及乡村聚落的区域研究这8个领域[24]。除了研究侧重与关注焦点与传统民居明显有别外,各学科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亦各有所长。参考和借鉴不同学科对乡村聚落的研究模式对于拓展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思路不无裨益。——论文作者: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