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电厂燃煤质检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1-02-20
摘要:随着社会工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市场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长。但是,自近代以来,我国的发电一直以燃煤发电为主导。燃煤相关指标数据不仅关系到火电厂的采购结算,而且也关系到火电厂的安全生产。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探索分析燃煤采制化管理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找出背后的原因。
关键词:电厂燃煤;安全生产
引言
通常而言人们普遍认为燃料采制化管理的目的是提供结算依据,与经营、财务等方面联系紧密,似乎与火电厂的安全生产风马牛不相及,没有太大关系。以火电厂燃煤质检报表常见的几个指标为例,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只关注发热量、挥发分、全硫这几个指标,因为它们分别是结算、稳燃、环保的关键数据,而对灰熔融性、可磨指数等指标却容易忽视。受技术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数基层企业的煤化验室不具备测试灰熔融性、可磨指数的条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两个指标在电厂受重视的程度。
尤其在煤炭市场供应形势偏紧、电厂库存偏低的时候,对燃料管理的态度往往会采购优先、发热量优先、价格优先,而选择性忽略其他燃煤指标。
其实很多燃煤指标对火电厂安全生产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数据,燃用不符合锅炉设计指标的燃煤,会给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
案例1某甲电厂4台锅炉大面积结焦,险些造成全厂停电事故
2012年前后,煤炭供应形势紧张,某甲电厂燃煤库存偏低,机组等米下锅,急缺高热值燃煤带负荷。采购人员四处寻找煤源救急,好不容易联系到一批高热值煤进厂,化验报告显示该批燃煤热值非常理想,正值中调下达带高负荷指令,于是输煤人员紧急大批量上煤,全厂在运的4台机组全部上了刚刚进厂的这批高热值燃煤,大约6~8小时过后,4台机组突然陆续全部出现锅炉受热面大面积结焦,锅炉无法正常运行的现象,被迫全厂降负荷抢修,当时情况非常紧急,如果抢修效果不佳,只能停机处理,那将是在电力企业非常罕见的全厂停电重大事故。万幸的是在运行与检修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侥幸的度过了难关。
事后对该批燃煤进行检测后发现,其灰熔点温度远低于煤粉炉的设计指标,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险些造成全厂停电的重大事故,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案例2某乙电厂#2机磨煤机不出粉,被迫投油稳燃
2011年,同样是煤炭供应形势紧张,某乙电厂燃煤库存偏低,需高热值燃煤带负荷。该厂购入一批价格适中燃煤,经入厂验收发热量合适,于是输煤运行人员择机安排前夜班上煤,为次日白天带高负荷做好准备,上午11时许,集控人员发现#2机出现磨煤机不出粉,一次风压低报警,锅炉燃烧不稳,紧急投入4根油枪助燃,同时经采取包括切换倒磨等一系列紧急调整措施,均无效后,联系检修人员到场处理。
该厂磨煤机为碗式中速磨,当检修人员打开磨煤机后,惊讶的发现,整个磨煤机中集满了沙粒状的细小煤炭颗粒,磨煤机本身工作正常,但是磨制的煤粉颗粒不够细,使得一次风无法顺利吹动煤粉将其送入炉膛燃烧。
事后对该批煤进行检测后发现,其哈氏可磨性指数80,而某乙电厂设计煤种为哈氏可磨性指数120,该批煤硬度远大于设计煤种,导致磨煤机处理达不到预计细度,煤粉粒度过粗,无法吹入炉膛,全部堵塞在磨煤机中。
案例3某丙电厂燃用挥发分超设计值燃煤,粉煤灰中可燃物含量高达15%
某丙电厂原设计燃用挥发分含量18%左右的贫瘦煤,正常情况下,飞灰可燃物含量稳定在3%上下,2013年夏季,受煤炭市场供应紧张形势影响,符合条件的贫瘦煤采购量不足,为缓解生产用煤压力,尝试购入一批长焰煤掺配,因燃用高挥发分燃煤的经验不足,输煤人员误将其当做贫瘦煤直接上仓,造成该批煤进入炉膛后,不能完全燃尽,炉膛出口往日里白色的粉煤灰变成了黑色的,经检测飞灰中可燃物含量达到惊人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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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中可燃物含量超标,一方面是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相当于百分之十几的燃煤根本没有燃烧就丢弃了;另一方面正常的粉煤灰是优良的建筑材料,很受建筑工地工地、水泥厂、空心砖厂等单位的欢迎,电厂通过出售粉煤灰也能创造不菲的经济效益,可是这种可燃物含量严重超标不合格的粉煤灰是没人要的。
这一反一正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而起因则是生产部门对燃煤挥发分指标没有得到及时、足够的重视和预警。
通过分析以上三个简单的案例,我们发现虽然发生在不同年份、不同地域、不同单位,但是其中有一条若隐若现的脉络线把它们若即若离的联系在一起。
第一:火电厂锅炉有严格的设计指标,所燃用的煤炭各项指标是有严格限制的,以上三家火电厂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生产部门忽视燃煤指标,盲目燃用超过本厂锅炉燃煤设计指标的燃煤;
第二:事故集中发生在煤炭市场供应形势紧张的2011~2013年期间,说明电厂在面临燃煤供应紧张时,只顾抢量,忽略了质。我们理解燃煤采购人员的不易,但是当惨痛的事故发生时,带来的则是更大的损失;
第三:火电厂对燃煤质检工作重要性的错误认识是造成以上事故的根源。包括一些领导同志在内,普遍认为燃煤质检工作就是为结算口相关的财务等相关部门提供结算依据,而与生产口相关的发电、输煤等部门平时对入厂燃煤质检数据漠不关心,缺乏用燃煤质检数据指导输配煤方式、以及调整锅炉燃烧方式的意识。
结论
简而言之,火电厂从业人员应改变认识,不能把燃煤质检的作用当成仅仅是为经营口提供结算依据这么简单,还应该认识到燃煤质检数据对安全生产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生产部门应该主动去了解掌握燃煤质检数据;
火电厂生产部门与质检部门之间应该建立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使得生产部门能及时掌握了解燃煤质检数据,不得擅自燃用质检数据不全或不清楚的燃煤;
任何时候,不能为了保供应量而放松对燃煤质量的控制,对超过锅炉设计指标的燃煤要谨慎使用精心掺配,任何时候不能违背科学,不能忽视安全盲目操作。——论文作者: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