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30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烟台教师职称评审文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和申报范围
1、中小学教师职称。全市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基层学校清单目录以各区市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为准。
3、中职教师职称。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研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那么中小学教师职称论文可选择期刊有哪些,一起看看吧。
4、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申报范围参照执行,评审结果由所在学校自主使用。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讲师申报材料,通过区市教育、人社共同呈报到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材料报市教育局;其他市属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通过主管
部门或人员所在单位报市教育局。
2、各区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材料报所在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时间自行确定。
以上介绍了烟台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如果您正在准备教师职称评审,建议您提前准备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如论文、著作、教材、专利和课题等等,根据评职文件要求,选择合适的评职材料,提高教师职称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