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氩气灭火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27
烟台通用汽车新油漆车间工程地处烟台开发区内,车间的集中控制室、l机电子设备间、2机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机器人ESTA等5个关键区域使用德国Minimax公司的氩气气体灭火系统,该系统采用组合分配全淹没方式,满足美国NFPA2001(洁净气体灭火标准)要求。笔者有幸全过程参与了该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的全过程,下面针对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三个问题做详细说明。
1气体灭火系统方案的选择
不同的气体灭火系统由于选用灭火剂的差异,其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其性能也有很大的不同(详见下表),而我们的许多工程在设计选型时不考虑保护对象的性质与实际情况。仅仅为了满足国家防火规范的强制条款,其实还应该以人为本、洁净、环保、灭火可靠经济的角度选择气体灭火系统,如有人值班的场所应禁止使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气溶胶灭火装置;防护区多,跨度大的工程就宜选用IG.54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等。
本工程的设计单位在初始设计中就选用了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鉴于5个保护区域为有人值班区域、关键电气布置区域和油漆车间的控制中心,经过西门子、Minimax公司、建设、监理等单位从灭火方式、人身安全性、喷放情况等方面对氩气灭火系统、烟洛尽系统和高压CO2灭火系统进行了讨论和比较(详见表1),决定将设计方案修改为氩气灭火系统。
2灭火系统消防审核标准的确定
我国现有的国家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仅有《卤代烷121l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ll0.8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针对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比如:七氟丙烷、IG541、IG01等)国家没有正式颁布任何一种有关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国家规范或通用技术标准。
因此我们将烟台通用汽车新油漆车间氩气灭火系统图纸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时就遇到了消防图纸审核“无法可依”的情况。
经了解,北京、上海的公安消防机构在之前的工程审核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经过咨询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烟台消防部门参考美国NFPA2o0l和德国VDS标准的相关条款以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同时结合德国MINIMAX公司的企业规范进行氩气灭火系统的图纸审核。我们翻译了美国NFPA2001和德国VDS标准中关于氩气灭火系统的相关条款,同时邀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到上海大众油漆车间进行实际案例的考察,虽然最终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凸现国家尽快出台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范的紧迫性。
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满足要求
氩气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来扑救防护区的火灾,为保证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效果,首先会要求防护区必须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喷射出的灭火剂可以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并形成一定的浓度,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因此,在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灭火时,防护区围护结构(如隔墙、门、窗等)在喷射灭火剂之前或喷射灭火剂之后,应该始终能保持其完整性。
为了保证防护区围护结构在灭火时的完整性,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和允许压强就成了两个重要的技术参数。所有的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标准中,对于全淹没灭火方式,一般都要求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同时要求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l200Pa。
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维护结构图纸中发现设计院在集中控制室、l机电子设备间、2机电子设备间和工程师室的设计中,为方便观察和监控,多处采用大面积的普通玻璃作为围护构件,而未采用防火玻璃。但是普通玻璃即使能满足耐压的要求,也无法满足耐火极限的要求,从而造成保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影响灭火效果。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建筑专业的设计人员仅考虑了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场所的正常通风、采光要求,而忽略了气体灭火系统防护的特殊防火要求,后经设计院确认后重新修改了防护区域的玻璃和吊顶设计。
4结束语
氩气灭火系统作为目前消防工程的新技术之一,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可执行,系统设计中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参考国内外的相关规范和工程实例,氩气灭火系统必将在扑救特殊场所的火灾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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