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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广告立法缺失及综合治理核心政法期刊发表

发布时间:2013-08-28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在推进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难点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小广告的严重泛滥。本文通过介绍各级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广大民众所采取的不同治理小广告泛滥的措施,论述了小广告治理所遭遇的瓶颈,阐明了小广告治理的艰难现状,得出了涉及小广告治理措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思考,引发了本文对治理小广告泛滥现状与加强立法体系建设之间关系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小广告治理 立法缺失 综合治理 政法期刊投稿

  一、小广告泛滥的危害——亟待消除

  (一)非法小广告具有刑事、行政违法性

  对于一些刻章办证、制作发票、收购假药、无证送气、非法招工、非法行医、重金求子、色情服务、销售违禁物品等小广告,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和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有些严重的已经构成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罪名。

  (二)小广告的泛滥破坏社会和谐

  诸如“重金求子”的非法小广告传播了不良的文化和色情思想,不利于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收够假药”“刻章办证”的小广告更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之,它的广泛传播污染了城市的生活环境,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义和精神相悖。

  (三)小广告泛滥的原因

  1.小广告的利润较大。小广告固然可恶,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存在的内在客观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廉价的商业宣传手段,是广告的一种形式,通过小广告,行为者能实现其经济效益(合法或违法),而且成本低廉,容易实施,见效快,这使小广告成为许多合法的小规模经营者或者违法经营者最佳的宣传方案,并得以维系其经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社会,一些合法的小规模经营者采用小广告这种宣传方式亦是无奈之举,虽然这损害了公共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但除此别无其它低廉有效的选择。对这种情况其目的无可厚非,对低廉有效的广告需求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兼顾个体利益需求和公共利益。

  2.小广告的价格低廉。与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昂贵的广告费和繁琐的手续相比,印制一张粗糙的小广告仅需几分钱,由此可见,制作小广告的成本微乎其微,同时,雇佣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十分有限。由此,一些培训机构、商家店铺、招聘单位纷纷选择这种花费不大的方式传播信息。

  3.信息传播渠道有限。目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成熟,一些基础设施尚不完备。特别是在一些繁华地段、商业中心、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没有免费张贴信息的公共信息交流的平台。对此,一些信息就只能以这种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形式传播,发布者以此来吸引大众,而有某方面需求的普通民众也会以这种方式来寻求信息。

  二、小广告治理的现状——遭遇瓶颈

  (一)小广告治理手段:疏堵结合

  1.城管治理小广告。城管执法大队作为治理小广告泛滥的主要职能部门,针对此现象,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堵”的工作形式:调查取证、核实停机、行政处罚、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即在街头对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对违法人员进行查收非法工具、填写讯问笔录等形式。核实停机是对张贴、喷涂的座机、手机号码逐一进行真实性的核实。2006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关于暂停“小广告”发布者通信号码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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