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持续发展对策
发布时间:2018-05-04
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的同时也就需要发展农业保险,这也是管理农业的重要手段,下面文章分析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分别从农业保险主体供给、农户需求及政府行为发现其中的问题,并相应的制定一些对策,保障河北省农业保险的持久稳定发展。
【关键词】河北省,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政府行为
河北省耕地面积较大,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也比较高。近几年,河北省逐渐从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迈进,多种农产品产量在全国位居前列。但河北省在农业发展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农业生产的环境也较为薄弱,抵抗风险的能力很低。政府针对河北省目前的农业发展状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农业保险就是河北省发展农业的一个“助推器”,河北省需要迫切的发展农业保险来应对恶劣的自然环境,需要用农业保险这样的赔偿机制来对转让和解决风险。
一、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大幅度增长
自2007年试点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保险规模逐渐扩大。根据中国保险统计年鉴显示,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0351万元,同比增长2430.81%,2015年全年保费收入达到22.02亿元,同比增长23.01%,是2007年的22倍。2007年至2015年,河北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为66.99%,居全国第六位。可以看出,河北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为农户提供了更高的保障。
(二)农业保险产品种类增多
河北省2007年开始作为农业保险的试点,保险标的只有玉米和能繁母猪。到2008年,标的物又增加了花生、棉花、小麦和奶牛等品种。2010年,河北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增加到了9种,包括玉米、棉花、小麦、水稻、大豆、花生、油菜、奶牛和能繁母猪。到2017年,河北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到了14种,在原有品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马铃薯、糖料作物、森林保险、设施农业和育肥猪等。农业保险种类的丰富,提高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对开拓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特色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
近几年,特色农业逐渐发展起来,被各地政府作为新引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张家口市在几年前率先将马铃薯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大部分保费由政府财政补贴,农民减轻了负担,生产积极性提高。河北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了推动我省早日脱贫,支持全省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和农产品特色,省财政对62个全國、省级贫困县和全省民族自治县财政拨款,以高于其他县(市,区)10%的财政资金进行奖励,让农民享受更多的保障。
二、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供给相对短缺
1.农业保险供给主体较少。我国的农业保险经营组织体系在不断完善,但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还是相对缺乏。专业的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在我国不足十家,河北省目前只有7家。在河北省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大地保险公司都是实力雄厚,资产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可以在各险种之间分散,但与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相比,缺少专业化经营,经营主体较为单一。
直到2015年四月底,河北省承包主体才打破由这三大保险公司对市场多年的垄断。低于一定的赔付率是保险公司长期存在的关键,因此,承包的主体越多,风险可以在各个保险公司之间分担,赔付率不高,保险公司就能得以继续生存下去,达到共赢的效果。
2.保险公司专业的农业保险业务员较少。根据调查显示,河北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员一般在2~3人,这对于广大的农村市场来说,人数相对较少。这些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对保险业务和一些国家政策都不熟悉,很难根据农户的需求合理的解决各种问题,农业保险的发展受到影响。
我省高校每年培养的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大约有1200人,但在这些人中,毕业后从事保险工作的人却寥寥无几。农业保险的标的物比较分散,工作也比较辛苦,这也要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很少有毕业生愿意接受这份工作。专业农业保险业务员的培养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更多的专业人员,才能更好地发展我省的农业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需求不足
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农业保险的需求严重不足。 目前农业保险的投保人群大多数是一些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的农户和企业。但是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农户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差,大多数人还是被“靠天吃饭”这样的想法制约着。因此,多数农户的风险意识淡薄,对于通过投保农业保险来规避风险这样的方式在认识上存在很大偏差,没有正确的理解农业保险的意义,意识不到投保农业保险是保障自己的利益,是在受到灾难时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对保险的了解很浅,农业保险得不到重视,这也就导致农户缺乏投保的积极性。
到2015年5月,河北省参保人数增多了,但是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有限,接受农业保险这种新型的保障方式还需要很长的时间,仍然有超过半数农户认为保额低,农险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五成,对农业保险持有怀疑甚至陌生的态度。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个原因也使得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量不足,受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商业险。
(三)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较小
1.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政府的扶持力度与农业保险的发展密切相关。河北省财政补贴从上级逐一落实到下级,到最后根本所剩无几,所以农民得到的补贴很少。河北省的县级财政一般担负着5%~30%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配套任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农业保险覆盖面与县级财政的补贴成正比,覆盖面越大负担就越沉重。
而河北省的种植大县多是一些金融贫困县,地方财政拮据,补助进行缓慢,经常造成补偿性拖延,不利于农户自身的利益,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很高的积极性来发展农业保险的原因。
2.农业信息方面的管理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在农业种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等方面的工作做得相对欠缺。政府搜集完整的农业信息较难,对农业信息没有详细的调研,不清楚每家每户的种植养殖规模,没有完整的土地数据管理库,对于农业信息的管理相对薄弱,因此保险公司没有办法从政府获取相关的准确的种植信息。
这就导致在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在勘察定损、估计农作物的受损价值和数量时,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保险公司如果对投保农民的种植养殖信息进行调研的话,不仅要耗费人力物力,增加了经营成本,而且对农业保险的承保和理赔问题等也会产生很大的制约,延迟对农户的赔偿,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也会降低。
三、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增加农业保险主体的供给
1.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的主体仅仅有7家,要想更好地发展农业保险,河北省必须要增加更多的主体,也需要有足够的网点来为农民服务。河北省各保险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在一些乡镇试点,多增加乡镇网点,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聘请当地一些熟悉三农的骨干负责各镇的保险工作,建立更全的保险体系,让农户可以更清楚的了解保险产品,投保农业保险更方便。
河北省也可以多设立一些专门的再保险机构,增强偿付能力,尽可能的多给农户一些补偿。目前河北省的农业保险分公司只能独自办理再保险业务,承担着巨大风险,所以增加专门的再保险机构也是有必要的。
2.培养专业的农业保险人员。农业保险在河北省实施的时间较短,专业的农业保险人员非常缺乏,这些专业人才又必须对相关的保险知识和“三农”问题非常了解,所以农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迫切的,必须足够重视。保险公司可以与高校进行合作,定期在高校举行与此有关的商业活动,宣传农业保险知识,增强相关专业学生对农业保险的兴趣,鼓励他们将来从事保险工作。
公司也可以从农村招聘一些对农业保险感兴趣的,文化素质较高的,有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的人才,保险公司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对专业农业保险相关知识的理解,扩充农业保险专业人才。
(二)提高农户的需求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是提高农户需求水平的关键。对于农民来说,文化水平远不及城镇居民,所以必须得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政府和保险公司都要明确自身的宣传责任,要定期向农村进行农业保险的宣传,宣传内容一定要合理。政府要向农民宣传惠农政策,保险公司要向农户宣传保险利益和保险服务,让农民能真正的了解保险,达到实际的效果。政府和保险公司也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政府除了让村委会通过广播宣传和“农村大喇叭”外,还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尤其可以在一些与农民有关的节目上做宣传,比如农民频道上的各类节目等,向农户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政策。保险公司可以定期在农村开展保险知识讲座,请专业的农业保险专家回答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与农户进行深入交流。
(三)加强政府行为作用
1.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是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最直接的方式,河北省应该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农业保险在河北省发展的潜力巨大,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河北省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根据财政实力和财政目标,改变财政补贴农户保费单一的支持方式,尝试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创新,优化农业保险财政的支持方式,提高财政支出的利用效率。农业保险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必须重视我省农业保险的发展。
2.加强农业信息的搜集管理。农业保险与农户、保险公司和政府息息相关,这三者要紧密的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保险公司在为农户服务时,由于数据资料比较缺乏,不得不进行实地调查搜集农业生产遭受到风险的数据,以促进经营机构更加合理,服务更周到。
为了减轻保险公司的工作量,政府要与经营机构积极配合,村委会要加强对农业信息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土地数据管理库,透彻了解每个农户的种植信息,完善相应农作物的信息,在保险公司理赔勘察时起到必要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为了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河北省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立专门的机构,将三者之间的合作及利益关系更好地衔接起来,使我省的农业管理体系更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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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君彦.农业保险模式创新与选择-以河北省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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