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垃圾填埋场环境地质问题及防治
发布时间: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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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东莞市作为广东省重要的经济城市,垃圾填埋问题尤为突出。本文系统总结了东莞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直接污染地表水体、间接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和大气污染,分析了其成因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东莞市;垃圾填埋场;环境地质问题;合理规划;完善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在城镇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如何有效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东莞市垃圾填埋场调研
垃圾填埋场调研
为查明东莞市垃圾填埋场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2010年7月,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重大环境地质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组选取东莞市具有代表性的11个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地质环境背景、处理方式等,并现场采取了一部分样品进行测试。调查结果显示,东莞市垃圾填埋处理方式相对落后,以简单堆放和简单填埋为主。
部分垃圾填埋场主要污染结果
对排污口处垃圾渗滤液的测试结果显示,所有采样测试的渗滤液均有超标项,其中超标指标最多的为清溪罗马填埋场,有5项指标超标。其中以总铬污染最为普遍,超标率100%,且超标均在8倍以上;其次为铅超标,超标率为6096,超标在14~15倍。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
从调研结果和部分渗滤液测试结果看,东莞市垃圾填埋场主要环境地质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直接污染地表水体
包括牛山垃圾填埋场、大岭山垃圾填埋场等多个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给水库、河流等造成了难以修复的二次污染。本次调查的8处大型垃圾填埋场中,有4处未经过处理直接或以暗渠形式排放到地表水体,仅有三处媒体曝光度极高的牛山垃圾填埋场、塘厦垃圾填埋场和虎门怀德垃圾填埋场正在封场治理,与深圳交界的长安红花坑垃圾填埋场也进行了初步整治,但野外实地调查过程中红花坑垃圾填埋场仍然散发着恶臭气味。
同沙水库水质急剧恶化,石马河、鲤鱼塘水库、东宝河、大溪水库、怀德水库和鲤鱼岗水库水质也被不同程度污染。
间接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东莞市大部分地区地下水位较浅,且与地表水水力联系密切,垃圾渗滤液直接排放造成的地表水体污染会直接影响到地下水水质,并且修复十分困难。垃圾渗滤液排入地表水体,形成面状污染源,重金属离子随水循环进入地下水,如虎门怀德垃圾填埋的垃圾渗滤液总铬超标11.6倍,下游为大片农田,地下水位极浅,仅为 0.5米左右,表层土以耕植土为主,渗透性较强,垃圾渗滤液的随意排放造成了农田土壤和地下水的重金属污染。特别是有机物污染,其降解速度缓慢,修复更加困难。
大气污染
垃圾填埋场的废气和粉尘未得到有效处理,调查过程中多个垃圾填埋场内恶臭熏天,难以驻足,甚至在离垃圾填埋场较远的居民区内也能闻到刺鼻气味,并且苍蝇、蚊子成灾。
环境地质问题成因分析
通过对东莞市垃圾填埋场地质环境问题的系统梳理和对典型垃圾填埋场的调研,我们发现造成东莞市垃圾填埋场地质环境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
处理不到位,造成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
东莞市的垃圾处理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度不匹配,目前没有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理厂,也没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完全达到卫生填埋的标准,垃圾填埋处理方式落后,以简单堆放为主,简单填埋为辅,绝大多数垃圾填埋场没有建立垃圾渗滤液池,也没有对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而是直接放至地表水体,整体监管水平仍然较低。水库、河流水质急剧恶化,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选址不合理,多数建在水系上游
在调查的11个垃圾填埋场中,有8个位于水系上游,与地表水距离较近且与地下水体联系密切,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严重且极难修复。
随着珠三角经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初选址时的偏远山区如今已距工业、居民密集区很近,应调整垃圾填埋场位置或者提高垃圾处理水平,保障附近工人、居民身体健康,环境清洁。
防治对策建议
从源头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要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填埋场环境地质问题,首先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量。
垃圾分类是个庞大的工程,需要全民参与,建立一套完善的回收体系。在分类收集的过程中,对不同产业、行业应区分对待:对餐饮行业应做到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实行奖惩并行的管理办法,对没有按规定回收的企业视情节采取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于医疗及危险废物高产生行业,应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切实做到全部回收、处理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制,落实到人,对未按要求回收医疗及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追究主要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进行处罚:对于一般企业和个人,按现行的回收体系进行回收处理,采用鼓励为主的政策,对在垃圾回收方面做的出色的企业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合理规划垃圾填埋场布局
目前东莞市的垃圾填埋场选址存在很多问题。应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关闭一些处理效率低、填埋条件差的填埋场,并根据实际需要在合理的位置新建几个垃圾填埋场,解决现有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问题。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避开地表水及地下水上游地区,特别是水源地;其次,远离城镇及人口工业密集区;最后,所选场址从地形、地貌及地层上有利于填埋处理及防渗处理。
完善监督、监管体系
完善监督、监管机制是实现固体废物最大程度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解决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现有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处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垃圾、处理管理体系,从垃圾收集到填埋处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监督垃圾分类,敦促填埋场按要求填埋,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理垃圾渗滤液,使国家和地方投入的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建立健全完善的监测体系
结合现有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及空气质量监测网,对现有的和已经关停的垃圾填埋场建立动态实时监测。对正在运行的及新建的垃圾填埋场的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实时的全方位质量监测,尤其是应将有机物指标和重金属指标的监测作为重点目标;对已经关停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污染扩散监测(主要指地下水)。加强研究垃圾渗滤液的扩散方式、范围速率等,研究垃圾渗滤液污染物溶质运移规律,为新建、规划垃圾填埋场提供可靠的数据和理论依据。
形成全民环保参与体系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是具有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支持和参与。首先,要加强垃圾填埋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其次,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加全民对垃圾处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资源意识,发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真正实现废物变资源,切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建立医疗、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医疗、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带来的污染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并切实做好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监管。根据国家危险、有毒、有害产品名录,建立这些物品的数据库,从“出生”到“死亡”都要有迹可循,对每一批进入东莞的这类物品建立对应的 “ID”,敦促医院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收集工作,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威胁。